(类经十卷)。(2/2)

《类经_1》[] 著

(类经十卷)。(2/2)

无论客气同气之为病,即先有他病,而后为小大不利者,亦先治其标,诸皆治本, 此独治标,盖二便不通,乃急之候,虽为标病,必先治之,此所谓急则治其标也, 凡诸病而小大利者,皆当治本无疑矣,○愚按此篇标本之义,凡治本者十之八九, 治标者惟中满,及小大不利二者而巳,盖I此二者,亦不过因其急而不先之也, 又如阴阳应象大论曰,治病必求于本,观此必字,即中满及小大不利二证, 亦有急与不急之分,而先后乎其间者,此则圣人治本治标大义,可洞悉矣, 奈何今之医家,多不知求本求标,孰缓孰急之道,以故治标者常八九, 治本者无二三,且动称急则治其标,缓则治本,尚不知孰为最急,颠倒错认, 举手悮人,是未明此篇标本之真义耳。

(病发而有余,本而标之,先治其本,后治其标,病发而不足,标而本之, 先治其标,后其本)。 此以病气强弱而言标本也,如病发之气有余,则必侮及他藏他气,而因本以传标, 故必先治其本,病发之气不足,则必受他藏他气之侮,而因标以传本, 故必先治其标,盖亦治所从生也。

(谨察间,以意调之,间者并行,甚者独行)。

间者言病之浅,甚者言病之重也,病浅者可以兼治,故曰并行,病甚者难容杂乱, 故曰独行,盖治不精专,为法之大忌,故当加意以调之也,○一曰病轻者, 邪气与元气互为出入,故曰并行,病甚者,专王而肆虐,故曰独行,于义亦通, ○间,去声。

(先小大不利而后生病者治其)。

二便不利,皆为急证,故无论标本,即当先治,此一句当在前小大不利之后, 必古文脱简悮入于卜此,○愚按二便之治,小便尤难,但知气化则能出矣之意, 则大肠之血燥者,不在硝黄,而膀胱之气闭者,又岂在五苓之类。

(类经十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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