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经十五卷)。(11/13)

《类经_1》[] 著

(类经十五卷)。(11/13)

热争于肺,其奱动则为喘为欬,肺者胸中之藏,背者胸之府,故痛走胸膺及背, 且不得太息也,喘逆在肺,气不下行,则三阳俱壅于上,故头痛不堪,热邪在肺, 则皮毛不敛,故汗山而寒。

(丙丁甚,庚辛大汗,气逆则丙丁死)。

丙丁属火,克肺者也,庚辛属金,肺所王也。

(刺手大阴阳明,它愦p大豆立巳)。

太阴阳明二经,表里俱当刺,出血者,取其络脉之盛者也。

(○肾热病者,先腰痛胻酸,苦渴数饮,身热)。

足少阴之络贯腰脊,故先为腰痛,其脉循内踝之后以上腨内,故为胻酸, 又其直者循喉咙挟舌本,邪火耗伤肾水,故苦渴数饮,肾与太阳为表里,太阳之脉, 从巅下背,抵腰走足,故为身热,○胻,音杭,酸音酸。

(热争则项痛而强,胻寒且酸,足下热,不欲言)。

热争在扛,则太阳经也,太阳之脉别下项,故项痛而强,热争在里,则少阴经也, 少阴之脉斜走足心,上腨内,挟舌本,故为胻寒见酸,足热不言等病。

(其逆则项痛员员,澹澹然)。

员员,义见前,澹澹,精神短少貌,阴虚无气之候也。

(戊巳甚,壬癸大汗,气逆则戊巳死)。

戊巳土,克肾者也,壬癸水,肾所王也。

(刺足少阴太阳)。

水藏之表里也。

(诸汗者,至其所胜日汗出也)。

气王之日,即所胜也,王则胜邪,故汗出而病愈。

(○肝热病者,左颊先赤)。

此下言面部五藏之色也,肝属木,应在东方,故肝热者,左颊当先赤。

(心热病者,颜先赤)。

心属火,其应南方颜,额也亦日庭。

(脾热病,鼻先赤)。

脾属土,其应中央故鼻先赤。

(肺热病者,左颊先赤)。

肺属金,其应在西,故右颊先赤。

(肾热病者颐先赤)。

肾属水,应在北,故两颐先赤。

(病虽未发,见赤色刺之,名曰治末病)。

病虽未见,而赤色巳见于五部,则为病之先兆,当求其藏而预治之, 所谓防于未然也。

(○热病从部所起者,至期而巳)。

此下言诸热病,并刺治之法也,从部所起者,至期而已,谓如肝色先见于左颊。

至甲乙日即当汗解之类也,余藏义同。

(其刺之反者,三周而己)。

反,谓写虚补实,病而反治,其病必甚,甚愈反迟,三周暑, 谓三遇所胜之日而后巳。

(重逆则死)。

一误者尚待三周,丹误者焉得不死。

(诸治热病,以饮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止寒处,身寒而止也)。

先饮寒水后刺,欲其阴气自内达表,而热泄于外也,故必寒衣寒处, 皆欲其避温就凉耳。

(热病先胸胁痛,手足躁,刺足少阳,补足太阴)。

足少阳之脉,下胸中,循胁里,故为胸胁痛,脾主四支而甲木乘之,则风淫末疾, 手足躁扰,木强土弱,所以当写足少阳之实,补足太阴之虚,○王氏注曰,胸胁痛, 丘墟主之,补足太阴之脉,当于井荥取也。

(病甚者,为五十九刺)。

五十九刺,义详针刺类三十九,四十。

(热病始手臂痛者,刺手阳明太阴而汗出止)。

正氏曰,手臂痛,列主之,列缺者,手太阴之络,欲汗出商阳主之,商阳者, 手阳明之井也。

(热病始于头首者刺项太阳而汗出止)。

王氏曰,天柱主之。

(热病始于足胫者,刺阳明而汗出止)。

按寒热病篇曰,足阳明可汗出,当是内庭陷谷二穴,详义见针刺类五十四。

(热病先身重骨痛,耳聋好瞑,刺足少阴,病甚为五十九刺)。

肾主骨,在窍为耳,热邪居之,故为身重骨痛耳聋,热伤真阴,则志气昏倦, 故好暝,仲景曰,少阴之为,但欲寐也,义与此同,刺足少阴者,如王氏曰, 据经无正主穴,当补写井荥耳,若其病甚,则当用五十九刺如前。

(热病先眩冒而热胸胁满,刺足少阴少阳)。

头脑运转日眩,脑者,骨之充也,眼目蒙昧曰冒,瞳子者,骨之精也,皆主于, 贤又足少阳之脉起目锐眦。循胁里,皆为此证,故当取足少阴少阳而刺之,王氏日, 亦井荥也。

(○太阳之脉色荣颧骨,热病也)。

此下言两感之脉色死期也,荣,发见也,太阳之脉,起于目内眦,太堤之筋, 下结于頄,故太阳热病者,赤色当荣于颧骨。

(荣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时而巳)。

此荣字,与上节之荣不且同,盖指营卫为言,按平人气象论,疟论,痹论,俱作荣, 盖古所通用也,荣末交者,谓邪犹在卫,未交于荣,其气不深,故日今且得汗, 可待时而巳也,如肝待甲之,心待丙丁,脾待戊巳,肺符庚辛,肾待壬癸, 病必巳矣。

(与厥阴脉争见者,弓期不过三日)。

脉义有二,以寸口之脉言,则太阳之脉浮,厥阴之脉弦而细,以经脉之病言, 则太阳为头项痛,腰脊强,厥阴为烦满而囊缩,今以太阳热病,与厥阴脉证争见者, 阴阳俱病,当不过三日而死矣,何也,盖此言两感之邪也,按热论篇曰, 两感于寒者,一日则巨阳少阴俱病,二日则阳明太阴俱病,三日则少阳厥阴俱病, 故六经热病之序,其始太阳,其终厥阴,今终始争见则六经两感, 俱巳传偏故当三日而死,证之下文,义尤明显。

(其热病内连肾少阳之脉色也)。

此承上文而详言两感也,上文言太阳热病,兼见厥阴之脉证,此言肾经热病, 兼见少阳之脉色,皆两感也,盖太阳少与少阴为表里,少阳与厥阴为表里, 以太阳而见厥阴,则末有不佃少阴者,以肾病而见少阳,则未有不至厥阴者, 详如下文。

(少阳之脉色荣颊前,热病也)。

足少阳之脉下颊车,故其热病,赤色当荣于颊散前。

(荣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时而巳)。

义如前。

(与少阴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日)。

少阳之脉弦,少阴之脉沉而微,少阳之证为胸胁痛而耳聋, 少阴之证为口燥舌干而渴,今以少阳热病而与少阴脉证争见者,亦当三日而死, 皆两感传偏也,如上文言太阳厥阴争见者,太阳为传表之始,厥阴为传里之终, 自始而终也,言始言终,则六经无不偏矣,故不必言阳明太阴之争见也。

(○热病气穴,三椎下间主胸中热四椎下间主鬲中热,五椎下间主肝热, 六椎下间主脾热,七椎下间主肾去,荣在骶也。)。 此总言治热之藏俞也,椎,骨节也,荣,阴气也,骶,尾骶也,即督脉之长强穴, 凡五藏俞傍之穴,三椎下者魄户也,四椎下傍膏肓也,五椎下傍神堂也, 六椎下傍臆𫍻也,七椎下傍膈关也,盖既取阳邪于上,仍当补阴于下, 故日荣在骶也,○按本节诸椎,皆不合藏俞,而云主疗,义本难明, 故王氏但曰未羊,或以中行督脉之穴为言,尤无所据考之口热穴论云, 五藏之俞傍五,此十者,以写五藏庂热也,盖指魄户,神堂,等五穴为言, 虽与本节椎穴,未皆尽今,然写藏热之法,必不外此,故引以为注, 义详针刺类三十九,惟明者目正之,○椎,音槌,骶,音底。

(项上三椎,陷者中也)。

此取脊椎之大法也,项上三椎者,乃项骨三节.非脊椎也,三椎之下陷者中, 方是第一节,穴名大椎,由此而下数之,则诸椎循次可得矣。

(○颊下逆颧为大瘕,下牙车为腹满,颧后为胁痛,颊上者鬲上也)。

此以面部丹察腹中之病也,然义莫详于五色篇,见脉色类三十二○瘕,加驾二音。

(寒热病,骨痹肉苛)。

四十五。

(黄帝问曰,人身非常温也,非常热也,为之热而烦满者何也)。

素问逆调论○非素所有,故曰非常。

(岐伯对曰,阴气少而阳气胜,故热而烦满也)。

阴虚者,阳必凑之,阳邪实于阴分,故热而烦满。

(帝曰,人身非衣寒也,中非有寒气也,寒从中生者何)。

无所因而寒者寒生于中也。

(岐伯曰,是人多痹气也,阳气少,阴气多,故身寒如从水中出)。

痹者,正气不行也,阳少阴多,则营卫不能充达,故寒从中生, 即寿夭刚柔篇所谓寒痹之属。

(帝曰,人有四肢热,逢风寒如炙如火者何也)。

凡有内热而风寒外束之,则热必愈甚,故如炙如火也。

(岐伯曰,是人者,阴气虚,阳气盛,四肢者阳也,两阳相得而阴气虚少, 少水不能灭盛火而阳独治)。 四肢者,诸阳之本也,风者阳气也,以四肢之热而逢风于外,是谓两阳相得, 况乎阴气衰少,则水不胜火,故病为阳独治,治言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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