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经二十七卷)。(3/10)

《类经_1》[] 著

(类经二十七卷)。(3/10)

(民病胃脘当心而痛,上支两胁鬲不通,饮食不下,舌本强,食则呕, 冷泄腹胀溏泄,瘕,水闭,病本于脾。胃脘当心而痛等证,病皆在脾, 按经脉篇以舌本强,食则呕,胃脘痛,腹胀食不下,溏泄瘕水闭,为足太阴脾病, 此以木邪承土,故诸病皆本于脾也。)。 (冲阳绝,死不治)。

冲阳,足阳明胃脉也,在足跗上动脉应手,土不胜木则脾胃气竭,而冲阳绝, 故死不治。

(○少阴司天,热淫所胜,怫热至,火行其政,大雨且至)。

子午岁也热淫于上,故火行其政君火之下,阴精承之,故大雨且至,○怫,音佛, 郁也。

(民病胸中烦热嗌干,右胠满,皮肤痛,寒热欬喘,唾血,血泄,鼽衄,嚏呕, 溺色变,甚则疮疡肘肿,肩背臂臑及缺盆中痛,心痛肺䐜腹大满,膨膨而喘欬, 病本于肺)。 胸中烦热嗌干等证,皆君火上炎,肺金受伤也,金气主右,故右胠满, 按经脉篇以溺色变,肩背臂臑及缺盆中痛,肺胀满膨膨而喘欬,为手太阴肺病, 鼽衄肩前臑痛,为手阳明大肠病,盖肺与大肠为表里,金被火伤, 故诸病皆本于肺也,膨,音彭。

(尺泽绝,死不治)。

尺泽,手太阴肺脉也,在肘廉大文中动脉应手,金不胜火则肺气竭而尺泽绝, 故死不治。

(○太阴司天,湿淫所胜,则沈阴旦布,雨变枯槁)。

丑未岁也,湿淫于上,故沈阴旦布,沈,深也,沈阴雨变,则浸渍为伤, 故物多枯槁。

(肘肿,骨痛阴痹,阴痹者,按之不得,腰脊头项痛,时眩大便难,阴气不用, 饥不欲食,欬唾则有血,心如悬,病本次肾)。 肘肿骨痛等证,皆肾经病也,按经脉篇以腰脊头项痛,为足太阳膀胱病, 以饥不欲食,欬唾则有血,心加悬,为足少阴肾病,此以肾与膀胱为表里, 水为土克诸病皆本肾也,五邪篇阴痹,与此略同,详针刺类二十五。

(太谿绝死不治)。

太谿足少阴肾脉也,在足内踝后跟骨上动脉应手。水不胜土,则肾气竭而太谿绝, 故死不治。

(○少阳司天,火淫所胜,则温气流行,金政不平)。

寅申岁也,相火淫胜于上,则金受其制,故温气流行,金政不平。

(民病头痛发热,恶寒而疟,热上皮肤痛,色变黄赤,传而为水,身面肘肿, 满仰息,泄注赤白,疮疡,欬唾血,烦心,胸中热甚,则鼽衄,病本于肺)。

相火用事,金气受邪,客内燔,水不能制故为此诸病,皆本于肺也。

(天府绝,死不治)。

天府,手太阴肺脉也,在臂臑内廉腋下三寸动迺应手,金不胜火, 则肺气竭而天府绝,故死不治。

(阳明司天,燥淫所胜,则木迺晚荣,草迺晚生,筋骨内变大凉革候, 名木敛生菀于下,草焦上首,蛰虫来目)。 卯西岁也燥金淫胜于上,则木受其克,故草木生荣俱晚其在于人,则肝血受伤, 不能营养筋骨,故生内变,且金气大凉,能革发生之候,故草水之应如此, 然阳明金气在上,则少阴火气在下,故蛰虫见也,大凉革候以下四句, 旧在下文感而疟之后,今改移于此。

(民病左胠胁痛,寒清于中,感而疟,欬,腹中鸣注泄鹜溏,心胁暴痛,不可反侧, 嗌干面尘,腰痛,丈夫颓疝,妇人少腹痛,目昧眦疡,疮痤瘫,病本于肝)。 左胠胁痛等证,皆肝经病,肝木主主左也,按经脉篇以心胁痛不能转侧,面微有尘, 为足少阳胆病,腰痛不可挽仰,丈大瘨疝,妇人少腹痛,嗌干面尘,飧泄, 为足厥阴肝病,此以肝与胆为表里,木被金伤,故诸病皆本于肝也,○鹜, 木务二音,颓,音颓,痊,才何切。

(太冲绝,死不治)。

太冲,足厥阴肝脉也,在足大指本节后二寸,动脉应手,木不胜金, 则肝气竭而太冲绝,故死不治。

(○太阳司天,寒淫所胜,则寒气反至,水且冰,运火炎烈雨暴迺雹)。

辰戍岁也,寒淫于上,故寒反至,水且冰若乘火运而火气炎烈,则水火相激, 故雨暴迺雹,○此下二节,旧文似有颠倒,今稍为移正之。

(民病血变于中,发为瘫疡厥心痛,呕血血泄,鼽衄善悲,时眩仆, 胸腹满手热肘挛掖肿,心澹澹大动,胸胁胃脘不安,面赤目黄,善噫,嗌干, 甚则色炲,渴而欲饮,病本于心)。 寒水胜则邪乘心,故为血变于中,发为瘫疡等证,按经脉篇以手心热, 臂肘挛急腋肿,胸胁支满,心中澹澹大动,面赤目黄,为手厥阴心包络病, 盖火受寒伤,故诸病皆本于心也,○澹,淡同,始,音台,焦黑色也。

(神门绝,死不治)。

神门,手少阴心脉也,在手掌后现骨之端,动脉应手,火不胜水, 则心气竭而神门绝,故死不治。

(所谓动气,知其藏也)。

动气者,气至脉动也,察动脉之有无,则藏气之存亡可知矣,此总结六气之变病也。

(帝曰善,治之奈何)。

此下言司天淫胜之治。

(岐伯曰,司天之气,风淫所胜,平以辛凉,佐以甘苦,以甘缓之,以酸写之)。

风淫于上,平以辛凉,佐以苦甘,以甘缓之,俱与上文在泉治同,以酸写之者, 木之正味,其写以酸也,义见后。

(热淫所胜,平以咸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

此与上文在泉治同,但缺以苦发之一句,而下文火淫所胜复言之,则义与此节同也。

(湿淫所胜,平以苦热,佐以酸辛,以苦燥之,以淡泄之)。

诸与上文在泉治同,惟佐以酸辛,与彼酸淡少异,盖辛胜酸,所以防酸之过也, 故当用以为佐。

(湿上甚而热,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汗为故而止)。

湿上甚而热者,湿郁于上而成热也,治以苦温,欲其燥也,佐以甘辛,欲其散也, 以燥以散,则湿热之在上者,以汗之故而止矣。

(火淫所胜,平以咸冷,佐以甘苦,以酸收之,以苦发之,以酸复之,热淫同)。

此与在泉热淫治同,盖水能胜火,故平以咸冷,苦能写火之实,甘能缓火之急, 故佐以若甘,火盛而散越者以酸收之,火郁而伏留者以苦发之,然以发去火, 本免伤气,故又当以酸复之,而火热二气同治也。

(燥淫所胜,平以苦湿,佐以酸辛,以苦下之)。

此与上文燥淫于内治同,但彼云佐以甘辛,此云酸辛为异,详注见前燥淫条下, 苦湿误也当作苦温。

(寒淫所胜,平以辛热,佐以苦甘,以咸写之)。

辛热足以散寒,苦甘可以胜水,以咸写之,水之正味,其写以咸也,此与在泉治同, 而文有颠倒,详见前寒淫于内条下。

素问至真要大论○二十六。

(帝曰邪气反胜,治之奈何)。

反胜者,以天地气有不足,则间气乘虚为邪,而反胜之也。

(岐伯曰,风司于地,清反胜之,治以酸温,佐以若甘,以辛平之)。

凡寅申岁厥阴风木在泉,而或气有不及,则金之清气反胜之,故当治以酸温, 酸求木之同气,温以制清也,佐以苦甘,苦以温金,甘以缓肝之急也,以辛平之, 木之正味,其补以辛,金之正味,其写以辛也。

(热司于地,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平之)。

凡卯酉岁少阴君火在泉,而或气有不及,则水之寒气友胜之,故当治以甘热, 甘能胜水,热能制寒也,佐以苦辛,寒得苦而温,得辛而散也,以咸平之, 火之正味,其补以咸,水之正味,其写以咸也。

(湿司于地,热反胜之,治以苦冷,佐以咸甘,以若平之)。

凡辰戍岁大阴湿土在泉,而或气有不及,则火之热气反胜之,故当治以苦冷, 抑火邪也,佐以咸甘,咸寒制热,甘温补土也,以苦平之,即若冷之义。

(火司于地,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平之)。

凡巳亥岁,少阳相火在泉,而气有不及,与上文热司于地者同其治。

(燥司于地,热反胜之,治以平寒,佐以苦甘,以酸平之,以和为利)。

凡子午岁阳明燥金在泉,而气有不及,则热反胜之,治以平寒,以金司于地, 气本肃杀,若用大寒,必助其惨,故但宜平寒,抑其热耳,佐以苦甘,所以写火也, 以酸平之,金之正味,其补以酸也,以和为利,戒过用也,即平寒之意。

(寒司于地,热反胜之,治以咸冷,佐以甘辛,以苦平之)。

0.05788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