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蒂散之注释(2/4)

《皇汉医学》[近代] 汤本求真 著

瓜蒂散之注释(2/4)

温温者,嗢嗢也,虽欲吐而不能吐也,此乃胸中之滞毒动摇而迫于上之候也。凡诸病百药无效,而旁有此证者,先以瓜蒂散开达其郁结之毒,二三次或四五次后,则其证必变。因其变而随机投以得当之剂,或攻之,或和缓之,或运动之,或熔化之,则世医所谓不治之痼疾,亦可治十之六七。其终不治者,盖固由在于必死,而天真绝乏者也。医者宜察审之,不可误于古医方不利之名,而毁圣人之遗法也。

又曰:“病胸上诸实,胸中郁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痢日十余行,其脉反沉而微滑,此当吐之。”

胸上,指胸膈间也。欲使人按者,此证疑似于结胸病。夫毒凝结于胸间者,大陷胸汤之所主治也。如此证,则非凝结之毒,故曰:“而反有涎唾,下痢日十余行。”盖有涎唾者,毒动于上也;下痢者,毒动于下也,此乃郁滞之毒,而非凝结之毒也。夫毒郁滞于胸间者,是瓜蒂散之所主治也。若毒凝结于胸间,心下石硬者,是大陷胸汤之所主治也。

又曰:“太阳中暍,身热疼重,脉微弱。”

注曰:“此以夏月伤于冷水,水行皮中之所致也,一物瓜蒂汤主之。”

又曰:“发汗吐下后,虚烦不得眠。若剧者,反复颠倒,心中懊𢙐,栀子豉汤主之。”

又曰:“发汗,或下之,烦热,胸中窒者。”

又曰:“伤寒五六日,大下后,身热不去,心中结痛者。”

又曰:“伤寒下后,心烦腹满,卧起不安者,栀子厚朴汤主之。”

上数条,曰发汗吐下后,曰发汗或下之,曰大下后,曰下后,则此证本从汗吐下之变而来。盖得发汗吐下,而邪毒除去,但津液虚竭,气血不和,其气迫于胸间而致此证也,故以此汤和之。若未经汗吐下而见此证者,固非此汤之所主治,乃吐剂之证也。庸工不察此理,若见此证,动辄用此汤,且谓古方徒然,而不论其所以然者,直见显证而处方。此皆不思之论,而不知用吐方者之僻言也。东洞先生虽亦有此言,然今为此论者,其义与古人大异,毫厘千里之谬,其此之谓乎。夫栀子、枳实、厚朴、豉者,淡薄平和之品也,何足利胸间之蛰毒?余故曰:“经汗吐下之变而见此证者,为栀子豉汤之所主,惟和其不和而窘迫之气耳。若未经汗吐下而见此证者,皆为当吐之证也。”

求真按:“此说虽不无理,但知其一而不知其二也。仲景云发汗吐下后,是示致虚烦之由来,非于汗吐下后,无不可用此方也。”

又曰:“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心下温温欲吐,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先此时极自吐下者,与调胃承气汤。若不尔者,不可与之。”

此章与前证同意。瓜蒂散证曰心中温温欲呕吐,此证曰心下温温欲吐。曰心中,曰心下,所在自异也。虽然,胸中痛,温温欲吐,或郁郁微烦,此全是吐剂之所宜也。故曰先此时极吐下者,与调胃承气汤。不尔者,不可与之。不尔者,谓未极自吐下也。若已极自吐下,则其毒已除去,但有动摇不和之余势,故以调胃承气汤通和其余势耳。又曰阳明病无汗,小便不利,心中懊𢙐者,身必发黄。夫心中懊𢙐者,吐剂之所治,而本论无处方,恐脱简也(求真按:“心中懊𢙐者,亦未必以吐剂为主治,不可从之”)。

又曰:“太阳病二三日,不得卧,但欲起,心下必结,脉微弱者。”

凡谓太阳病者,皆谓表病而无里病也,所谓病人脏无他病者是也。然今此证不能卧,但欲起者,盖此证之毒壅塞于胸间,乃非真太阳表证,而脏有他病者也。故曰心下必结,且曰脉微弱也。由此观之,此亦吐剂之证也。凡古书谓脏者,皆指里内之言也(求真按:“此说不无一理,然似强解,须待后日之研究”)。

又曰:“伤寒呕多时,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

凡《伤寒论》中所谓阳明证者,多用下剂以攻之,是即古法也。今虽有阳明证,而不可攻之,谓以其呕多故也。盖呕者,毒在胸膈之间,故其气上迫而为呕也。今谓其呕多,可见其毒郁于胸中也。余故曰:“此为当吐之证也(求真按:‘阳明病呕多者,非纯阳明病,为少阳阳明之合病也。则以先解少阳病,后攻阳明病为法。故曰呕多证者,即少阳病未解时,不可攻下阳明证,断非吐剂之证,不可从之’)。”

又曰:“伤寒二三日,心中痞硬,脉沉数者。”

独啸庵氏曰:“此证或为后之大患,微当吐之。余往往治此证,其言果然。”

又曰:“少阴病,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当吐之。”

此条方证正对,毋待辨矣。

又曰:“太阳病无汗,小便反少,气上冲胸,口噤不得语,欲作刚痉者,瓜蒂散主之。”

气上冲胸,口噤不得语者,此所谓胸中实,当吐之证也。

求真按:“此证为当用葛根汤之候,故不必用吐剂也。”

以上十余章,为张仲景之所用,是后世吐方之准绳也。至于随机运用之际,以默识深思而扩充之,则吐方之效,将塞于天地之间,不至著于世医之眼目,仅以二三章之吐方为极趣,且不能行其术于病者。噫!世医何如斯之愚且昧乎?此余所以平居叹息也。愿有志之士,深求其妙机,则此术得以广行于后世。

胸中有停痰宿水,而为诸证者(求真按:“是引用独啸庵氏说也,下亦同”)。

夫胸中有停痰宿水者,则是毒之所在,而为诸证者,乃其旁证也。如此者,余用吐方能治之。且所谓久年腹痛不已,而为诸患者,皆吐方之所能治也。世医不达此,每见此证,动辄用茯苓饮或附子粳米汤类,迁延日月,竟使病者至于危笃矣。因徒拘泥于《论》说“心胸中有停痰宿水,自能吐出水”,或“腹中寒气切痛,逆满呕吐”等之章句,自以为方证相对,不知变通之故也。

所谓噤口痢者,水药不得入口,入则吐出。

是固严重之暴病,世医之所难能也。如此证者,先用吐剂,以通利胸间之毒,则水药悉得下咽,而后以随证处方,则世医所谓必毙者,可治十之六七。

所谓卒中昏厥不知人,口眼㖞斜,半身不遂,痰气壅塞者。

世医于此证,率用三圣饮、导痰汤之类,偶然得瘥轻证二三人,则愈自信,以为卒中家之要方。呜呼,愚拙哉!若夫轻证,虽不药亦自能复原。其危笃卒暴之证,若命悬旦夕,此时当救危纾暴者,舍吐方其何由?

所谓龟胸龟背者,随证处方时,间用吐剂以攻之,则能收效。

所谓狂痫者,数当吐之。

所谓藏结者,多宜吐剂。

所谓淋疾,诸药无效者,宜详其证而吐之。

独啸庵氏曰:“反胃诸呕者,最宜吐之。”

知言哉,至尽矣。盖吐方之需要,足以蔽后世也。然世医不达此理,若每见证,动辄干姜、人参、半夏、茯苓,或补脾降气之类,虽间有知其机者,亦不过用大黄、甘遂、巴豆之类,而曰方证相对,何病不瘥乎?呜呼,可慨也。夫所谓反胃者,毒壅窒于胸间,故胃脘被妨碍而不能容水谷,朝食则暮吐,夕食则朝吐也,半夏、人参、茯苓等之药,安得而制之(求真按:“有当用吐剂者,有当用干姜、生姜、半夏、茯苓、人参等者,焉得专重偏废哉”)?且巴豆、大黄、甘遂,下剂也。夫下剂之功能,先纳之于胸腹,熟化运造,而后为用。今毒郁窒于胸间,以是不能容纳水谷及药汁,虽强饮之,亦与胸间隔绝,不得留药气于内,则何效之有哉?此时当用吐剂,则其毒与药气并,驰逐激动,发泄于上。如此数回,随其毒之轻重,或一二次,或三四次,则胸中之蛰毒,豁然开除。若犹有他证者,则随证理之,此所谓通因通用者也。学者苟能通其机,则吐方之伟效,将如白日矣。

病者悲哭啼泣者,先吐之,后随证处方。或先处方,后时用吐方攻之。

子和氏曰:“咳嗽痰厥,涎潮痞塞,口眼㖞斜,半身不遂者,当吐之。”

咳嗽痰厥,涎潮痞塞者,此毒实于胸间之候。口眼㖞斜,半身不遂者,皆旁证也。

求真按:“咳嗽痰厥,涎潮痞塞,即呼吸器病。吐剂所以奏效者,因服吐剂后,则以刺激于胃黏膜之迷走神经末梢,而由反射作用刺激于呼吸器黏膜之同名神经末梢,使吐出胃内容物,同时使咯出在肺泡及支气管内之病的产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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