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7/9)
__五常__
仁肃。礼哲。信圣。义毅。智谋(各从五脏出)。
__五乐__
琴。管。鼓。磬。瑟(外象五行。内应五脏)。
__五兵__
矛。剑。盾。戟。弩(各应其脏)。
__五味__
酸。苦。甘。辛。咸(以上各随五脏所宜)。
__五宜__
苦。甘。辛。咸。酸(子来扶母)。
__五不宜__
辛。咸。酸。苦。甘(此五味须忌之)。
__五事__
貌(恭)。视(明)。思(睿)。言(从)。听(聪)(随脏所感)。
__五咎__
狂。豫。蒙。僭。急。
__六情__
好喜。怵虑。乐。威怒(一作感怒)。恶衰(出五脏之情恶衰二字文不类,无完本可校,今缺疑,他仿此)。
__八性__
慈(惠悲)。爱。公私(恕)。气正。欲忌(各禀之性)。
__生__
革。肉。髓。骨。脑(各随初生长)。
__形__
直。锐。方。圆。曲(外应五行之形。内法五脏之象)。
__五养__
筋。血。肉。皮毛(气)。骨精(各从五脏所养)。
__五液__
泣(一云泪)。汗。涎。涕。唾(各随脏所生)。
__七神__
鬼。神。意。魄。精(以上脾肾各二神故七神)。
__五窍__
目(左目甲。右目乙)。舌(荣外为血。内主五音)。耳(左耳丙。右耳丁)。
唇(口为戊。舌为己)。鼻(左孔庚。右孔辛)。
__五声__
呼。言。哭。歌。呻。
__五音__
讽咏。肆。唱。歌。吟。
__五气__
呵。吹呼。唏嘘。 (有疾各随其脏消息。其法在调气论)。
__五恶__
风。热。湿。寒。燥。
__五味__
辛。咸。酸。苦。甘(味之恶)。
__五臭__
腐。焦。膻。腥。香。
__五有余病__
怒。笑(不止)。胀满(噫)。喘咳(上气)。胀泄久(实则此疾见)。
__五不足病__
悲。忧。少气。息痢。厥(虚则此疾见)。
__五积__
肥气。伏梁。磨气。息贲。贲豚。
__五疾__
奔气。忧恐。食饮。风寒。强力(将息失度乃主此疾)。
__五伤__
久行(伤筋)。久视(伤心)。久坐(伤肉)。久卧(伤皮)。久立(伤骨)。
__五方神__
青龙。朱雀。 蛇。白虎。玄武(以五方象五脏)。
__五畜__
虎、兔(千金云鸡)。蛇、马(千金云羊)。龙、牛(羊犬)。猴、鸡。鼠、猪(各主本命脏所宜)。
__五谷__
麻。麦。稷。黄黍。大豆(以上补益五脏六腑)。
__五果__
李。杏。枣。桃。栗(以上补益五脏)。
__五菜__
韭。薤。葵。葱。藿蓼(以上菜可久食)。
__五木__
榆。栗。桂。桑。梧桐(以上宣助五脏)。
__五脏斤两__
四斤四两(左三叶。右三叶)。十二两(三毛七孔)。二斤三两。三斤三两。一斤二两(以上五脏轻重数)。
__六腑斤两__
三两三铢。二斤二十四两。二斤十四两。二斤十二两。九两二铢(以上六腑轻重数)。
__六腑尺丈__
三寸三分。二丈四尺(广三寸四分)。二尺六寸。一丈二尺(广六寸)
九寸(一云广七寸。以上六腑长短数)。
__六腑所受__
三合(一云一合)。二斗四升。三斗五升。一斗二升。九斗九合(一云九升二合以上六腑受盛数)。
__五脏官__
尚书(一云尚将军。又为郎官)。帝王。谏议大夫。上将军(一云大尚书)
后宫列女(以上五脏官位)。
__六腑官__
将军。决曹吏。监仓吏。内涩吏(涩)。监仓椽。水曹椽(以上六腑官位)
__五脏俞__
九(椎下两旁各一寸半是也)。五(椎下两旁各一寸半是也)。十一(椎下两旁各一寸半是也)。三(椎下两旁各一寸半是也)。十四(椎下两旁各一寸半是也)。
__六腑俞__
十(椎下两旁各一寸半是也)。十八(椎下两旁各一寸半是也)。十二(椎下两旁各一寸半是也)。十六(椎下两旁各一寸半是也)。十九(椎下两旁各一寸半是也)。十三(椎下两旁各一寸半是也)。
__五脏募__
期门。巨阙。章门。中府。京门。
__六腑募__
日月。关元。太仓。天枢。中极。石门(三焦)。
__五脏脉__
弦长。洪盛。缓大。浮短。沉濡。
{{p06-d7a4.bmp|五脏流注旁通}}
谨按铜人针灸甲乙经。九墟并无五脏所过为原穴。唯千金及外台秘要集有之。今列穴名中 (肝)。内关(心)。公孙(脾)。列缺(肺)。水泉(肾)。
{{p06-d7a5.bmp|心之脏主出入}}
{{p06-d7a6.bmp|六腑流注旁通}}
{{p06-d7a7.bmp|三焦流注旁通}}
{{p06-d7a8.bmp|五脏脉}}
{{p06-d7a9.bmp|六腑脉}}
脑后哑门穴。不可伤。伤即令人哑。宜针人中扶突二穴。可二分。
风府一穴。在哑门上入发际一寸五分。针只可下一寸以下。过度即令人哑。宜针人中扶突救之。
两腋外文头尖处。上曲池穴不可伤。伤即令人手臂不举。宜针大鹤柏夹脑骨缝四穴。
深半寸。
睑池上下四穴。针只可深一米许。过深令人血灌黑睛。视物不见。不可治也。
眼小 后一寸太阳穴不可伤。伤则令人目枯。不可治也。两目大 二穴。只可背睛斜飞不得直针。直即伤睛致瞎。不可治也。
囟会一穴。只可针五分。过即令人头旋目暗。急针百会及风府二穴救之。
承泣二穴。只可针三分。深即令人目陷。陷即不治。
正营不可伤。伤即令人神魂失次。宜针大椎两边相去三寸后心一穴。可入五分。
承筋不可伤。伤即令人手脚挛缩。凡针筋皮。须重手按开而取正穴。如伤即治手虎口。
及手腕上下。
胆池不可伤。伤即令人目暗(即乳下二穴是)。宜治肝俞。
肺俞不可伤。伤即令人身心颤掉。宜针后心囟门穴救之。
肺募不可伤。伤即令人鼻塞。不闻香臭。白汗透流。宜治囟门及心下一寸深。可一寸半地户涌泉不可伤。伤即令人百神俱散。宜治人中百会三里太白穴。
手心不可伤。伤即令人闷倒。眼直上。宜治前后心可五分。又治神庭穴。
大腋不可伤。伤即令人心气促。宜治肺俞穴。
阴后神田不可伤。伤即令人精神散乱。屎尿不禁。
耳后宛处不可伤。伤即令人口颊 斜。宜治人中承浆二穴。
水曹不可伤。伤即令人尿血不止。宜治脐上一寸及百会。
章门不可伤。伤即令人气绝。宜治后心囟会。
癖户不可伤。伤即令人命绝。宜治后心囟会。
神庭不可伤。伤即令人命绝。宜治百会至骨。
胸前诸穴不可伤。伤即令人闷倒。宜治人中。
命室不可伤。伤即令人命绝。宜治人中百会承浆。
颐下不可伤。伤即令人舌根不转。宜治耳后宛宛处五分。过之亦伤也。
委中不可伤。伤即令人脚挛。行履不遂。宜治三里分白穴。
胆户不可伤。伤即令人筋搐。行履不得。宜治气海分白穴。
外踝上一寸不可伤。伤即令人闷绝。宜治分白穴。
命泉不可伤。伤即令人行不得。宜治三里。
乳首不可伤。伤即令人命绝。不可治也。
白气不可伤。伤即令人失音。宜治无突。
人之周身总有三百六十五骨节。以一百六十五字都关次之。首自钤骨之上为头。左右前后。
至辕骨以四十九字。共关七十二骨。巅中为都颅骨者一(有势。微有髓。及有液)。次颅为髅骨者一(有势。微有髓)。髅前为顶威骨者一(微有髓。女人则无此骨)。髅后为脑骨者一(有势微液)。脑左为枕骨者一(有势无液)。脑右为就骨者一(有势无液)。枕就之中附下为天盖骨者一(下为肺系之本)。盖骨之后为天柱骨者一(下属脊窳有髓)。盖前为言骨者一(言上复合于髅骨。有势无髓)。言下为舌本骨者左右共二(有势无髓)。髅前为囟骨者一(无势无液)
囟下为服委骨者一(俚人讹为伏犀骨是也无髓势)。服委之下。为俊骨者一(服委下即眉宇之分也无髓势)。眉上左为天贤骨者一(无势无髓)。眉上右为天贵骨者一(眉上直目睛也)。
左睛之上为知宫骨者一(无髓无势)。右睛之上为命门骨者一(无髓势。两睛之下中则为鼻)。
鼻之前为梁骨者一(无髓无势)。梁之左为颧骨者一(有势有髓)。梁之右为 骨者一(有势无髓)。梁之端为嵩柱骨者一(无髓势其颧 之从。即耳之分)。左耳为司正骨者一(无髓无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