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门,胎教门(求嗣已明,须知胎教故、心次之)(3/3)
具天地之性,集万物之灵,阴阳平均,气质完备,咸其自尔,然而奇耦异数, 有衍有耗,刚柔异用,或强或羸,血荣气卫,不能逃于消忌盈虚之理,则禀质之初, 讵可一概论耶。是以附赘垂疣,骈拇枝指,佚儒跛蹩,形气所赋者有如此者。 疮疡痈肿,聋盲喑亚,瘦瘠疲瘵,气形之病有如此者。然胚胎造化之始, 精遗气变之后,保卫辅翼,固有道也。 注:孝经云:“天地之性人为贵。”书秦誓曰:“惟人万物之灵。” 天有五气,各有所凑,地有五味,各有所入,所凑有节适,所入有度量,凡所畏忌, 悉如戒慎,资物为养者,理固然也。故寝兴以时,出处以节。 注:六节藏象论曰:“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王冰云: “天以五气食人者,臊气凑肝,焦气凑心,香气凑脾,腥气凑肺,腐气凑肾, 地以五味食人者,酸味入肝,苦味人心,甘味人脾,辛味入肺,咸味入肾也。” 可以高明,可以周密,使雾露湿邪,不得投间而入,因时为养者,理宜然也。 故必调喜怒,寡嗜欲。 注:礼记月令,仲夏之月,可以居高明,可以处台榭。脉要精微论云: “冬日在骨,蛰虫周密,君子居室。”夏则顺阳,在上,故可以高明, 冬则顺阳气之伏藏,故可以周密。 作劳不妄,而气血从之,皆所以保摄妊娠,使诸邪不得干焉。 注:天真论岐柏曰:“上古之人,其知道者,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 而尽终其天年。”通天论曰:“圣人陈阴阳,筋脉和同,骨体坚固,气血皆从。” 苟然不然,方授受之时,一失调养,则内不足以为中之守,外不守以为身之强, 气形弗克,而疾疚因之。 注,脉要曰:“五脏者,中之守也,得守者生,失守者死。”又曰:五脏者, 身之强也,得强则生,失强则死。” 若食兔唇缺,食犬无声,食杂鱼而生疮癣之属,皆以食物不戒之过也。 注,孙真人养胎法云:“妊娠食兔肉,令子缺唇,食犬肉,令子无音声, 食干鲤鱼,令子患疮癣。”异法力论云:“食之使人热中。”注云:“鱼发疮。” 心气大,惊而癫疾。 注,奇病论:帝曰:“人生而病癫疾者何干?”岐柏曰:“名为胎病, 此得之在腹中时,其母有所大惊,气上不下,精气并居,故令子发为癫疾也。” 肾气不足而解颅。 注,巢氏云:“解颅者,言小儿年虽长,而信门不合,头缝开解, 是皆由肾气不成故也。肾主骨髓,而脑为髓海,肾气不成,则脑髓不足,不能成, 故头颅开解。” 脾胃不和而羸瘦。 注,巢氏曰:“夫羸瘦不生肌肤,皆为脾胃不和,不能饮食,故血气衰弱, 不能荣于肌肤也,凡小儿在胎而遇寒,或生而伏热,皆令儿不能食,故羸瘦也。” 心气虚乏,而神不足,皆由气血不调之故也,诚能推而达之,使邪气无所乘, 兹乃生育相待而成者。 注,病源云:“肺主气,心主脉,而血气通矣。脏腑循行经络,厔则血气伤损, 脏腑不足,而心统领诸脏,使其劳伤不足,则令惊悸恍惚,是心气虚也。” 故曰:“天不人,不因人。”法言云:“天不人,不因人,不天不成。”
一妇人怀娠未满三月,男女未定,形象未成,故药饵方术,可以转令生男者, 理或有之。其法以斧置妊娠床下,系刃向下,勿令人知,恐勿信,试令鸡抱卵时, 依此置窠下,一窠尽出雄者,又自初觉有娠,取弓弩弦缚妇人腰下,满百日去之, 此紫官玉女秘法也。又妊娠三月已前,以雄鸡尾尖上长毛三茎,潜安妇人卧席下, 又取夫发及手足甲,潜安卧席下,俱勿令知之,又妊娠才满三月,要男者以雄黄半两, 衣中带之,要女者,以雌黄带之,以上诸法,试之良有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