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门,胎教门(求嗣已明,须知胎教故、心次之)(1/3)
巢氏病源论:“妊娠一月,名胎胚,足厥阴脉养之。二月名始膏,足少阳脉养之。 三片名始胎,手心主胍养之,当此之时,血不流行,形象始化,末有定仪,因感而臭, 欲子端正庄严,常囗谈正言,身行正事。欲生男,宜佩弦,执弓矢,欲生女,宜佩韦, 施环佩,欲子美好,宜佩白玉。欲子贤能,宜看诗书,是谓外象而内感者也。 四月始受水精,以成其血脉,手少阳脤养之。五月始受火精,以成其气, 足太阴脉养之。 六月始受金精,以成其筋,足阳明脉养之。七月始受木精,以成其骨。手太阴脉养之。 八月始受土精,以成肤革,手阳明脉养之。九月始受石精,以成毛发,足少阴脉养之。 十月五脏六腑,开节入神皆备,此其大略也。”又五脏论:“有称耆者, 论一月如珠露,二月如桃花,三月男女分,四月形象具,五月筋骨成,六月毛发生, 七月并其魂,八月游其魄,九月三动身,十月受气足。” 更有颅颅经云:“一月为胎胞经血凝也,二月为胎形成胚也,三月阳神为三魂, 四月阴灵为七魄,五月五行分五脏也,六月六津定六腑也,七月精开窍通光明也, 八月元神具降真娃也,九月宫室罗布,以定生人也,十月受气足,万象成也。 ”今推究数说,五脏论者,类皆浅鄙,妾托其名,至于三藏佛书,且涉怪诞, 漫不可考。 今按颅顖经三卷云,中古巫方所撰,其巢氏论妊娠,至三月始胎之时,欲谈正言, 行正事,佩弦韦,执弓矢,施环珮,佩白玉,读诗书之类,岂非胎教之理乎? 尝试推巢氏所论云:妊娠脉养之理,足厥阴肝脉也,足少阳,胆脉也,为一脏腑之经, 余皆如此,且四时之令,必始于春木,故十二经之养,始于肝,所以养胎在一月。 二月手心主,心胞络脉也,手少阳,三焦脉也,石火而夏旺,所以养胎在三月四月。 手少阴,乃心脉也,以看主之官,无为而尊也。足大阴,脾脉也,足阳明,胃脉也, 属土而旺长夏,所以养胎在五月六月。手太阴,肺脉也,手阳明,大肠脉也, 属金而旺秋,所以养胎在七月八月。足少阴,肾脉也,属水而旺冬,所以养胎在九月。 又况母之肾脏,檕于胎,是母之真气子之所赖也,至十月,儿于母腹之中, 受足诸脏气脉所养,然后待时而生,此论奥征而有至理,世更有明之者, 亦末有周于巢氏之论矣!余因述其说。
巢氏论曰:“阳施阴化,精气有余,两胎有俱男俱女者。”道藏经云: “妇人月信止后,一日三五日,值男女旺相日,阳日阳时交合,有孕多男。 若男女禀受皆壮则男子,一或怯弱则少子。”颅顖经云:“阳盛发阴,当孕成男, 六脉诸经,皆举其阴。 又云:“三阳所会则生男,三阴所会则生女。”葛仙翁肘后方云:“男从父气, 女从母气。”圣济经云:“天之德,地之气,阴阳之至和,薄于一体, 因气而左动则属阳,阳资之则成男,因气而右动则属阴,阴资之则成女, 易称乾道成男,坤道成女,此男女之别也。”凡妊娠有疾,投以汤药,衰其太半而已, 使病去母安,胎亦无损矣。 愚按 东垣、丹溪云:“经水断后一二日,血海始净,精胜其血,感者成男,四五日后, 血脉己旺,精不胜血,感者成女。盖父精母血,因感而会,精之施也,血能摄精, 故成子,此万物始资于乾元也。血之行也,精不能摄,故成女,此万物资生于坤元也。 阴阳交媾,胚胎始凝,所藏之处,名曰子宫,一系在下,上有两歧,一达于左, 一达于右。 精胜其血,则阳为之主。受气于左子宫而男形成,精不胜血,则阴为之主, 受气于右子宫而女形成。”此二先生之确论也。若失妊娠药饵宜禁,当参本门考之。
褚氏云:“男女之合,二精交畅,阴血先至,阳经后冲,血开裹精,精人为骨。 而男形成矣。阳精先入,阴血后参,精开裹血,血人为本,而女形成矣。阳气聚面, 故男子面重,溺死者必伏,阴气聚背,故女子背重,溺死者必仰。走兽溺死, 仰伏皆然,阴阳均至,非男非女之身,精血散分,骈胎晶胎之兆,父少母老, 产女必羸,母壮父衰,生男必弱。古之良工,首察乎此,气受偏瘁,与之补之, 补嬴女则养血壮脾,补弱男则壮脾节色,羸女宜及时而嫁,弱男宜待壮而婚, 此疾外所务之本,不可不察。”
论曰:“胎教产图之书,不可谓之迂而不加信,然亦不可狎犯之,方今俚俗之家, 与不正之属,将忌避忌,略不如仪,或毒药不消,或产于风露,无产厄而子母均安者, 亦幸有之。若保胎之法,须多方豫养,方无后患,如邻家有所兴修,亦或犯其胎气, 令儿破形殒命,如刀犯者形必伤,泥犯者窍必塞,打击者包青黯,系缚者相拘挛, 如此等验,有如指掌,不可不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