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证录 卷之八(7/11)

《辨证录_1》[] 著

辨证录 卷之八(7/11)

世有尼僧、寡妇、失嫁之女、丈夫久出不归之妻妾,相思郁结,欲男子而不可得,内火暗动,烁干阴水,肝血既燥,必致血枯经断,朝热夜热,盗汗鬼交,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饮食懈怠,肢体困倦,肌肤甲错,面目暗黑,人以为瘀血之痨也,谁知是干血之瘵乎。凡妇女欲火一动,多不可解。欲火者雷火也;雷火一动而天地变、阴阳乖,水随火而沸腾,火得水而炎上,有不烧干者乎?妇女之欲火乃起于肝;肝火者木中之火也。雷火喜劈木者,以火从木中出也。夫肝火宜藏,以肝藏血也,肝火动则血不能藏矣。火动则血泄,况火不动则已,动则不能遽止,故火屡动而血屡泄,动之不已,则泄之不已,血安得不干乎?治法似宜泄木中之火矣,然而火止可暂泻以止炎,不可频泻以损木。方用消愁汤: 白芍一两 当归一两 葳蕤一两 玄参 柴胡各一钱五分 丹皮三钱 地骨皮五钱 白芥子一钱 熟地一两 水煎服。连服数剂,肝气不燥。再服数剂,肝火可平。更服十剂,血枯者不枯,诸症可渐愈也。 此方补肝木而兼补肾水。水旺而木得其养,木平而火息其机,不必治痨而痨自退。补肝、补肾之中而仍有开郁、达郁之药也。彼徒补肝血、徒泻肝火者,尚隔一层耳。 此症用散思汤亦佳。 生地一两 白芍 丹皮各五钱 白术一两 地骨三钱 柴胡一钱 当归五钱 陈皮五分 炒栀子二钱 荆芥一钱 水煎服。

人有湿热积于脾胃,又加生冷之物存而不化,久则变成寸白之虫,或结成蛔虫之类,以致腹痛肚疼,面黄肌瘦,盗汗淋漓,气怯身弱,此是虫积而不散也。夫虫生,虽因于湿热之化,而湿热之积,实因于脾胃之虚。土坚之处,虫不能生;土松则水入,水入则湿留,湿积则热,热则虫生矣。然则治法不必用杀虫之药,但健脾胃之土,则虫宜皆去。然虫居土之中,既已成穴,则子孙繁庶可知。使单健其脾胃之土,土气薰蒸,虫未必不死。吾恐不能尽死也,故健其脾胃,仍须佐以杀虫之味,则拔本塞源,亦斩草除根之道也。方用灭虫汤: 白术一两 槟榔二钱 使君子二十个 人参三钱 楝树根三钱 陈皮五分 神三钱 炙甘草二钱 黄连三分 百部一钱 水煎服。一剂虫下,二剂虫大下,三剂虫尽灭矣,不必四剂也。 此方杀脾胃中湿热之虫,非杀脾胃中血肉之虫也。血肉之虫,每有灵机;湿热之虫原无知识。小治尚可建功,况以治痨虫之法以治之乎。毋怪元气既回,而杀虫又捷也。 此症用馒羹饮亦效。 鳗鱼一斤,煮汤四碗。另用: 山药 白术各一两 茯神 神各三钱 百部二钱 肉桂一钱 汤二碗,煎一碗服;渣再用汤二碗,煎一碗。 服二剂全愈。

人有好耽致成酒积,脾气损伤,五更作泻,久则淹淹忽忽,饮食少思,时多呕吐,盗汗淋漓,人以为酒痨之病,谁知是脾肾两亏乎。夫酒从胃入,似宜伤胃,不知酒虽入于胃,而受之者脾也。脾所恶者湿,而酒性正湿,是脾之所恶也。乃移而之肾,肾虽水脏,藏精而不藏湿。酒气薰蒸,肾受酒气之毒,仍传于脾,而脾又不能受,遂传大肠而出;大肠又恶酒气之湿,不肯久留而遄发矣。饮酒既多,下泻必甚,下多亡阴,人安得不病乎?人之贪酒而不啻肺腑之亲,日饮如故,有加无已,不至腐肠烂胃而不止。然则治法必须先戒酒,而后以化酒之药以解酒毒,仍似健脾、益肾之品以救其火土之衰,则酒痨之病,庶几其可瘳乎。方用消酒散: 白术一两 山茱萸一两 葛花二钱 薏仁一两 肉桂三分 茯苓三钱 水煎服。十剂泻轻,又十剂泻止,又十剂而酒积除,又十剂全愈。 此方脾肾两补,分解酒湿,而消其毒也。惟是酒性大热,今不特不解其热,并且用肉桂以助其热者,以湿之不行,由于命门之火衰也。真火衰而邪火自盛,真火盛而邪火自衰,则邪水自流矣。 此症用解汤亦可治之。 白术二两 茯苓五钱 肉果二枚 柞木枝五钱 水煎服。十剂愈。

小儿多餐水果,恣食肥甘,以致成疳,身体黄瘦,毛竖肤焦,形如猿猴,状如刺,食土食炭,人以为儿痨也,谁知是脾胃虚寒之病乎。小儿纯阳,本不宜虚寒也。然而先天无亏,而后天每不能无损。盖先天属肾,后天属脾胃也。小儿餐水果,食肥甘,正坐于伤脾胃耳。脾胃一伤,五脏之气不能行,六腑之气不能运。小儿性格不常,何知樽节,水果仍餐,肥甘仍食,欲不成痨,何可得乎?治法补其脾胃之气,调其饮食之伤,原可随手奏效,宁至儿痨之病哉。无如世医以胆草、芦荟、胡黄连之类以泻其火;以半夏、枳壳、槟榔、厚朴之类以降其痰;以麦芽、山查、大黄之类以逐其食;以栀子、楝根、乌梅以杀其虫,以至儿不胜任,反消损其真元之气,无异下之石也。方用六君子汤加减救之。 人参二钱 白术三钱 茯苓三钱 甘草三分 附子一分 黄三钱 神五分 水煎服。 一剂而儿之神气转,再剂而儿之神气生,连服十剂无不全愈,正不必多剂也。 此方原是补气之剂。补气者,补脾胃之气也。小儿之病,原伤于脾胃也。先天实未常伤,脾胃之气一转,是后天无损,先天何不接续哉。此痨病之所以易愈耳。 此症用神人散亦甚效。 人参二钱 白术三钱 甘草五分 肉桂三分 白豆蔻一枚 神五分 半夏三分 山查五枚 水煎服。

人有感染尸虫,遂至酿成痨病,其症与所感之病入无异,世为传尸痨者,男子自肾传心,由心而肺,由肺而肝,由肝而脾;女子自心传肺,由肺而肝,由肝而脾,由脾而肾,五脏复传六腑而死矣。此古人之言也,而孰知不然。传户痨症,感病人之虫,视虫所入之脏,即于是脏见病,无不传于脾而死,不必五脏之皆传也。彼五脏之皆传者,乃自伤于肾,由肾而传心,心而肺,肺而肝,肝而次于脾耳。以自传而为传尸之病,则误之甚矣。所以治传户之病,不必同于治自传之症也。虽然传尸之虫,虽不择脏而入,治法必须补胃肾为主,而佐之杀虫之味。盖胃气不败而津液能生,肾气不涸,而火气能伏。且胃为肾之关门,胃土能消,而肾水始足。传尸之病,未有肾水不竭者也。此肾与胃之二经,必宜兼补耳。方用移尸灭怪汤: 人参一两 山茱萸一两 当归三钱 乳香末一钱 虫十四个 水蛭火死,十四条 二蚕沙末三钱 各为末,蜜为丸。每日服百丸,此药服完,而传尸之虫灭迹矣。 古人传袪逐痨虫之药,多至损伤胃肾,所以未能取效。今用人参以开胃;用山茱萸以滋肾,且山茱萸又是杀虫之味;同虫、水蛭以虫攻虫,则易于取胜。尤恐有形之物,不能深入于尸虫之内,加当归以动之,乳香以开之,引其直入而杀之也。复虑虫蚀补剂以散药味,更加二蚕沙者,乃虫之粪也,虫遇虫之粪,则弃而不食,而人参、归、萸得行其功,力助诸药以奏效也。 此症用逐尸饮亦神。 人参三分 白术二钱 山茱萸五钱 鳗鱼骨烧灰,一钱 水煎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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