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胎前证(下)(1/6)

《女科经纶_1》[] 著

第四章,胎前证(下)(1/6)

素问曰: 人有重身,九月而喑,此何为也?曰:胞之络脉绝也。 曰:何以言之?曰:胞络者,系于肾,少阴之脉贯肾,系舌本,故不能言。 曰:治之奈何?曰:无治也,当十月复。

大全曰: 孕妇不语,非病也,间有如此者,不须服药,临产月,但服保生丸、四物汤之类, 产下便语得,亦自然之理,非药之功也。医者不说与人,临月以寻常药服之, 产后能语,以为医之功,岂其功也哉。 博陵医之神者,曰郝翁士,有一妇人妊喑,嘿不能言。郝曰:儿胎大经壅,儿生经行, 则言矣,不可毒以药。 薛立斋曰: 内经穷理之言,人有患此,当调摄以需之,不必惊畏而泛用药也。

张子和曰: 妇人重身,九月而喑者,是脬之络脉不相接也。 经曰无治,虽有此论,可煎玉烛散二两,放冷,入蜜少许,时呷之, 则心火下降而肺金自清,故能作声也。

马玄台曰: 经云:“妇人重身,九月而喑者,胞之络脉绝也,无治,当十月复。” 方论人之受孕,一月肝经养胎,二月胆经养胎,三月心经养胎,四月小阳经养胎, 五月脾经养胎,六月胃经养胎,七月肺经养胎,八月大肠经养胎,九月肾经养胎, 十月膀胱经养胎。先阴经而后阳经,始于木,终于水,以五行之相生言也。 然以理推之,手足十二经之脉,昼夜流行无间,无日无时而不共养胎气也, 必无分经养胎之理。 今曰九月而喑,时至九月,儿体已长,胞络宫之络脉,系于肾经者,阻绝不通, 故问有之,盖肾经之脉,下贯于肾,上系舌本,脉道阻绝,则不能言, 故至十月分娩后自能言,不必治,治之当补心肾为宜。 大奇论以胞精不足者,善言为死,不言为生,此可验九月而喑,非胞精之不足, 故十月而复也。张嶟璜曰: 喑谓有言而无声,故经日不能言,此“不能”二字,非绝然不语之谓。 凡人之音,生于喉咙,发于舌本。因胎气肥大,阻肾上行之经,以肾之脉,入肺中, 循喉咙,系舌本,喉者肺之部,肺主声音,其人切切私语,心虽有言,而人不能听, 故曰喑,肺肾子母之脏,故云不必治。 若夫全解作不语,则为心病,以心主发声为言也,与子喑了不相干。 若子和有降心火之说,玄台有补心肾之言,如果肾之脉络绝,而上干心,则其病不治, 岂有产后自复之理乎,故经云:胞之络脉绝,此“绝”字,当作阻字解。 〔慎斋按〕 已上四条,序胎前有子喑之证也。 妊娠不语,遵内经之旨,固无治法,故大全而下,后人不敢强立方论, 独子和以降心火为治,玄台以补心肾立法,则以抱之络脉,月手足少阴二经故也。 但产后不话,属败血之人心:中风舌喑,属痰涎之滞络;则胎前子喑,亦必有所感, 更当详证参治,以补张马二公之未尽。 若子喑用玉烛散,似石无理。

薛立斋曰: 按机要云:“风本为热,热胜则风动,宜静胜其躁,是养血也,治法宜少汗, 亦宜少下,多汗则虚卫,多下则损荣。” 虽有汗下之戒,而有中腑中脏之分: 中腑者多著四肢,则脉浮恶寒,拘急不仁。 中脏者多著九窍,则唇缓失音,耳䶮鼻塞,目瞀便秘。 中腑者宜汗,中脏者宜下,表里已和,宜治在经,当以大药养之。 妊娠患之,亦当以此施治,佐安胎之药为主,勿过用治中风药。

陈良甫曰: 妊娠体虚受风,伤足太阳经络,复遇风寒相搏,则口噤背强,甚则腰反张,名曰痉。 其候冒闷不识人,须臾自醒,良久复作,谓之风痉,一名子痫。

薛立齌曰: 前证若心肝风热,用钩藤汤。 肝脾血虚,加味逍遥散。 肝脾郁怒,加味归脾汤。 气逆痰滞,紫苏饮。 肝火风热,钩藤汤。 脾郁痰滞,二陈加竹沥、姜汁。

薛立斋曰: 瘈者筋脉急而缩,疭者筋脉缓而伸,一伸一缩,手足相引搐搦。 此证多属风,盖风主摇动。骆龙吉云:“心主脉,肝主筋,心属火,肝属木,火主热, 木主风,风火相炽,则为瘈疭。” 治法若因风热,钩藤汤加栀、柴、芩、术,以平肝木,降心火,养气血。 若风痰上涌,加半夏、南星、竹沥。 苦风邪急挡,加全蝎、天虫。 苦气血亏损,八珍汤加钩藤、山栀。 若无力抽搐,戴眼反折,汗出如油者,肝绝也,不治。 〔慎斋按〕 已上四条,序胎前有中风证,而风痉、子痫、瘈疭,其类及也。 中风证多因,治法亦不一,立斋以洁古一论,为妊娠中风治法,惟静胜其躁, 养血为主,斯为疗胎前中风之要。 夫胎之赖以养者血也,血虚则易于感邪,血行风自灭,丹溪于胎前,惟清热养血为主, 立斋祖之,引机要一条为证,论诚有本矣。 〔慎斋再按〕 胎前中风,此正河间所谓将息失宜,肾水衰而心火旺,肝无所养,是非外中风邪。 急当滋其化源,泻南补北,壮水制火,则肝木自平,胎气可安,恐养血犹属第二义也。

陈自明曰: 肺内主气,外司皮毛,皮毛不密,寒邪乘之,入射于肺则咳嗽。 夫五脏六腑,俱受气于肺,各以其时,感于寒而为病,秋则肺受之,冬则肾受之, 春则肝受之,夏则心受之,长夏则脾受之,嗽不已,则传于腑。 妊娠而嗽,谓之子嗽,久嗽不已,则伤胎。

朱丹溪曰: 胎前咳嗽,由津血聚养胎元,肺乏濡润,又兼郁火上炎所致,法当润肺为主, 天冬汤主之。

薛立斋曰: 前证若秋间风邪伤肺,金沸草散。 夏间火邪克金,人参平肺散。 冬间寒邪伤肺,人参败毒散。 春间风邪伤肺,参苏饮。 若脾肺气虚,六君子加归、芎、桔梗。 若血虚,四物加桑皮、杏仁、桔梗。 肾火上炎,六味丸加五味。 脾胃气虚,为风寒所伤,补中汤加桑皮、杏仁、桔梗。 盖肺属辛金,生于己土,嗽久不已,多因脾虚,不能生肺气,腠理不宙,致外邪复感, 或因肺虚,不能生水,致阴火上炎,治法当壮土金,生肾水,以安胎为要。 〔慎斋按〕 已上三条,序胎前有咳嗽证也。 咳嗽属肺病,大全主于外感寒邪,丹溪主于内伤肺燥,若立斋则分四时所感, 五脏均受,有风寒火之不同,外感内伤之各别,虽不耑属胎前咳嗽论,而治法无殊, 总兼安胎为主也。

万密斋曰: 妊娠伤寒,专以清热安胎为主,或汗或下,各随五脏表里所见脉证主治,勿犯胎气。

吴蒙斋曰: 妊娠伤寒,六经治例皆同,但要安胎为主,凡药中有犯胎者,不可用也 如藿香正气散、十味芎苏散、参苏饮、小荣胡汤之类,有半夏能犯胎,如用须去之。 如桂、附、硝、黄等药,皆动胎,凡用必须斟酌。 大抵妊娠伤寒合用汤剂,必加黄芩、白术能安胎,或与此二味煎汤与之。 如妊妇素禀弱者,药中四物佐之,不可缺。 如用小柴胡,去半夏,加白术,合四物汤用之,可以保胎除热,其效如神, 余仿此用之则妙矣。〔慎斋按〕 白术、黄芩为安胎之圣药,此丹溪之妙论也。丹溪以胎前须清热,故用黄芩; 胎前须健脾燥湿,故用白术。 若妊娠伤寒,为三阳经病,如头痛恶寒发热,白术可遽用之乎?而谓其保胎除热, 是关门赶贼矣。

医垒元戎曰: 胎前病,惟当安胎顺气,若外感四气,内伤七情,以成他病,治法与男子无异, 当于各证类中求之。 但胎前病动胎之药,切须详审,当以四物汤,加减六合汤。 〔慎斋按〕 已上三条,序胎前有伤寒证也。 伤寒六经傅变,妇人与男子无殊,惟妊妇患此,其用药汗下温之中,当以保胎为主。 其一切犯胎之药,当酌之,不可云有故无殒,而毒药乱投,以致伤胎夭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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