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门事亲卷十四(2/2)

《儒门事亲_1》[] 著

儒门事亲卷十四(2/2)

右手尺部脉四十动而一止,止而复来,来逆如循张弓弦,𫄠𫄠然然,如两人共一索,至立冬死。

诸风掉胘皆属于肝,甲乙木也,木郁达之。

诸寒收引皆属于肾,壬癸水也,水郁泄之。诸气𪱥郁皆属于肺,庚辛金也,金郁折之。

诸湿肿满皆属于脾,戊己土也,土郁夺之。

诸痛痒疮疡皆属于心,两丁火也,火郁发之。

诸热瞀瘈皆属于火。

诸厥固泄皆属下。(下谓下焦肝肾气也,夫守司于下,肾之气也,门户朿要,肝之气也,故厥固泄皆属下也,厥谓气逆也,固谓禁固也,满气逆上行,反谓固不禁,出入无度,燥湿不恒,皆由下焦主守也)。

诸病喘呕皆属于上,上谓上焦心肺气也,炎热薄烁,承热分化肺之气也,热郁化上,故病属上焦。

诸禁鼓栗如丧神守皆属于火热之内作。

诸颈项强皆属于湿,太阳伤湿。

诸逆冲上皆属于火,炎上之性用也。

诸胀腹大皆属于热,热郁于内,肺胀于上。

诸躁狂越皆属于火热盛于胃及四末也。

诸暴强直皆属于风阳内郁而阴行于外。

诸病有声鼓之如鼓皆属于热。

诸热胕肿疼酸惊骇皆属于火。

诸转反戾,水液浑浊皆属于热,反戾筋转也,水液小便也。

诸病水液澄清彻冷皆属寒,上下所出及吐出溺出。

诸呕吐酸,暴注下迫皆属于热。

故大要曰:诸守病机,各司其属,有者求之,无者求之,盛者责之,虚者责之,必先五胜,疏其血气,令其调达而致和平,此之谓也,五胜谓五行更胜也。

少阳从本为相火,太阴从本湿上坐,厥阴从中火是家,阳明从中湿是我,太阳少阴标本从,阴阳二气相包裹,风从火断汗之宜,燥与湿兼下之可,万病能将火湿分,彻开轩岐无缝锁。

胆与三焦寻火治,肝和包络都无异,脾肺常将湿处求,胃与大肠同湿治,恶寒表热小膀温,恶热表寒心肾炽,十二经最端的四经,属火四经,湿四经,有热有寒时,攻里解表细消息,湿同寒,火同热,寒热到头无两说,六分分来半分寒,寒热中停真浪舌,休治风休治燥,治得火时风燥了,当解表时莫攻里,当攻里时莫解表,表里如或两可攻,后先内外分多少,敢谢轩岐万世恩,争奈醯鸡笑天小。

不读本草,焉知药性,专泥药性,决不识病,假饶识病,未必得法,识病得法,工中之甲。

药有六味,陈久为良,狼茱半橘枳实麻黄。

本草名言十八反,半蒌贝敛芨攻乌,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病如不是当年气,看与何年运气同,只向某年求治法,方知都在至真中。

坎一丁三土五中,兑七癸九是灾宫,胜复都来十一位,谁知脏腑与宫同。

灵枢经云:人有两死而无两生,阳气前绝,阴气后竭,其人死,身色必青,阴气前绝,阳气后竭,其人死,身色必赤,故阴竭则身青而冷,阳竭则身赤而温。

夫病生之类,其有四焉,一者始因气动而内有所成,二者始因气动而外有所成,三者不因气动而病生于内,四者不因气动而病生于外。

因气动而内成者,谓积聚症瘕瘤气瘿起结核癞痫之类是也。

不因气动而病生于内者,谓流饮澼食饥饱劳损宿食霍乱悲恐喜怒相慕忧结之类。

不因气动而病生于外者,谓瘴气贼魅虫蛇蛊毒蜚食鬼击冲薄坠堕风寒暑湿斫射刺割挞朴之类也。如此四类,有独治内而愈者,有兼治内而愈者,有独治外而愈者,有兼治外而愈者,有先治内后治外而愈者,有先治外后治内而愈者,有须解毒而攻击者,有须无毒而调引者,凡此之类方法所施,或重或轻,或缓或急,或收或散,或润或燥,或软或坚,方士之用,见解不同,各擅己心,好丹非素,故复问之。

五苦六辛,从来无解,盖史家阙其疑也,一日麻征君以此质疑于张先生,先生亦无所应,行十五里,忽然有所悟,欣然回告于麻征君,以为五苦者,五脏为里,属阴,宜用苦剂,谓苦涌泄为阴,六辛者,六腑为表,属阳,宜用辛剂,谓辛甘发散为阳,此其义也,征君大服其识,鉴深远凿昔人不传之妙,故曰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者,流散无穷。

儒门事亲卷十四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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