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伏邪外发须辨六经形证
伤寒绪论曰,初发病时,头项痛,腰脊强,恶寒,足太阳也,发热面赤恶风, 手太阳也,目疼鼻干,不得卧,足阳明也,蒸热而渴,手阳明也,胸胁满痛,口苦, 足少阳也,耳聋,及病寒热往来,手少阳也,腹满自利而吐,足太阴也,口干, 津不到咽,手太阴也,脉沉细,口燥渴,足少阴也,舌干不得卧,手少阴也,耳聋囊缩, 不知人事,足厥阴也,烦满厥逆,手厥阴也,医略曰,太阳之脉,上连风府,循腰脊, 故头项痛,腰脊强,阳明之脉,挟鼻络于目,故身热,目疼鼻干,不得卧,少阳之脉, 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而耳聋,太阴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嗌干, 少阴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厥阴脉循阴器,而络于肝, 故烦满而囊缩,凡外感病,无论暴感伏气,或由外而入内,则由三阳而传三阴, 或由内而达外,则由三阴而外出三阳,六经各有见证,即各有界限可凭, 治病者指其见证,即可知其病之浅深,问其前见何证,今见何证,即可知病之传变, 伤寒如此,温病何独不然,素问热病论,仲景伤寒论,均以此立法,圣人复起, 莫此易也,近贤叶氏,始有伤寒分六经,温病分三焦之论,谓出河间, 其实温热病之法,至河间始详,至温病分三焦之论,河间并无此说,其书具在, 可覆按也,厥后吴鞠通著温病条辨,遂专主三焦,废六经而不论,殊不知人身经络, 有内外浅深之别,而不欲使上下之截然不通也,其上焦篇提纲云,凡温病者, 始于上焦,在手太阴,试观温邪初发者,其果悉见上焦肺经之见证乎, 即或见上焦之证,其果中下焦能丝毫无病乎,鞠通苟虚心诊视, 应亦自知其说之不可通矣,况伤寒温热,为病不同,而六经之见证则同,用药不同, 而六经之立法则同,治温病者,乌可舍六经而不讲者哉。
附录医悟
表证,发热、恶寒、身痛、四肢拘急、喘。 太阳经证,头痛、项脊强、脉浮、脉伏。 阳明经证,目痛、鼻干、唇焦、漱水不欲咽、尺寸俱长。 少阳经证,耳聋、胸满、胁痛、目眩、口苦、胎滑、脉弦。 半表里证,呕吐、寒热往来、头汗、盗汗。 太阴经证,腹微满、脉沉实、自利。 少阴经证,口燥咽干而渴、咽痛、下利清水、目不明。 厥阴经证,少腹满、囊缩、舌卷、厥逆、消渴。 太阳腑证,口渴、溺赤。 阳明腑证,潮热、谵语、狂乱、不得眠、自汗、手足汗、便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