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灵枢》[] 著

(第五章)

通其营输,乃可传于大数。大数曰:盛则徒写之。虚则徒补之,紧则灸刺,且饮药, 陷下则徒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所谓经治者,饮药,亦曰灸刺。脉急则引, 脉大以弱,则欲安静,用力无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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