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灵枢》[] 著

(第二章)

黄帝曰:合之于脉,奈何。歧伯曰:寅者,正月之生阳也,主左足之少阳。未者, 六月,主右足之少阳。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阳。午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阳。 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阳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阳明,此两阳合于前,故曰阳明。 申者,七月之生阴也,主右足之少阴。丑者,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阴。酉者,八月, 主右足之太阴。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阴。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阴。亥者, 十月,主左足之厥阴,此两阴交尽,故曰厥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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