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手足三阴

《难经本义_条列版》[] 著

### 论手足三阴 主题:论手足三阴 条文:二十四难曰:手足三阴三阳气已绝,何以为候?可知其吉凶不? 然: 足少阴气绝,即骨枯。 少阴者,冬脉也,伏行而温于骨髓。故骨髓不温,即肉不着骨;骨肉不相 亲,即肉濡而却;肉濡而却,故齿长而枯,发无润泽;无润泽者,骨先死 。戊日笃,己日死。 足太阴气绝,则脉不营其口唇。 口唇者,肌肉之本也。脉不营,则肌肉不滑泽;肌肉不滑泽,则人中满; 人中满,则唇反;唇反,则肉先死。甲日笃,乙日死。 足厥阴气绝,即筋缩引卵与舌卷。 厥阴者,肝脉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于阴器而络于舌本。故脉不 营,则筋缩急;筋缩急,即引卵与舌;故舌卷卵缩,此筋先死。庚日笃, 辛日死。 手太阴气绝,即皮毛焦。 太阴者,肺也,行气温于皮毛者也。气弗营,则皮毛焦;皮毛焦,则津液 去;津液去,即皮节伤;皮节伤,则皮枯毛折;毛折者,则毛先死。丙日 笃,丁日死。 手少阴气绝,则脉不通;脉不通,则血不流;血不流,则色泽去;故面色 黑如黧,此血先死。壬日笃,癸日死。 三阴气俱绝者,则目眩转目暝;目暝者,为失志;失志者,则志先死。死 即目暝也。 六阳气俱绝者,则阴与阳相离,阴阳相离,则腠理泄,绝汗乃出,大如贯 珠,转出不流,即气先死。旦占夕死,夕占旦死。 注解:[1]<1>此下六节,与灵枢第十篇文,皆大同小异。 <2>濡读为软。 <3>肾其华在发,其充在骨,肾绝则不能充于骨,荣于发。肉濡而却, 谓骨肉不相著而肉濡缩也。 <4>戊己土也,土胜水,故以其所胜之日笃而死矣。 [2]<1>脾,其华在唇四白,其充在肌,脾绝则肉满唇反也。 1.肉满,谓肌肉不滑泽,而紧急𪱥也。 [3]<1>肝者,筋之合,其华在爪,其充在筋,筋者,聚于阴器而络于舌本 ,肝绝则筋缩引卵与舌也。 <2>王充论衡云:“甲乙病者,生死之期,当之庚申。” [4]<1>肺者,气之本,其华在毛,其充在皮,肺绝则皮毛焦而津液去。皮 节伤,以诸液皆会于节也。 [5]<1>心之合,脉也,其荣色也,其华在面,其充在血脉,心绝则脉不通 ,血不流,色泽去也。 [6]<1>三阴通手足经而言也。 <2>灵枢十篇作五阴气俱绝,则以手厥阴与手少阴同心经也。 <3>目眩转目瞑者,即所谓脱阴者目盲,此又其甚者也,故云目瞑者失 志,而志先死也。 <4>四明陈氏曰:“五藏阴气俱绝,则其志丧于内,故精气不注于目, 不见人而死。” [7]<1>汗出而不流者,阳绝故也。 <2>陈氏曰“六府阳气俱绝,则气败于外,故津液脱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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