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脉轻重法第六

《脉经_1》[] 著

持脉轻重法第六

脉有轻重,何谓也,然初持脉,如三菽之重,与皮毛相得者,肺部也,(菽者小豆, 言脉轻如三小豆之重,吕氏作大豆,皮手之间者,肺气所行, 故言肺部也)如六菽之重,与血脉相得者,心部也,(心主血、脉、次于肺, 如六豆之重)如九菽之重,与肌肉相得者,脾部也,(脾在中央主肌肉,故次心, 如九豆之重)如十二菽之重,与筋平者,肝部也,(肝主筋,又在脾下, 故次之)按之至骨、举之来疾者,肾部也,肾主骨,其脉沈至骨)故曰轻重也。

0.05435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