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病阴阳交并少阴厥逆阴阳竭尽生死证第十八
问曰温病汗出辄复热,而脉躁疾不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为何,对曰名曰阴阳交, 交者死,人所以汗出者,生于谷,谷生于精,今邪气交争于骨肉而得汗者, 是邪却而精胜精胜则当能食而不复热,热者邪气也,汗者精气也, 今汗出而辄复热者邪胜也,不能食者精无裨也,汗出而热留者,寿可立而倾也, 夫汗出而脉尚躁盛者死,今脉不与汗相应,此不胜其病也,狂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 此有三死不见一生,虽愈必死。热病已得汗,而脉尚躁盛, 此阴脉之极也(○按原本阴误作阳,依甲乙经改),死,其得汗而脉静者生也。 热病脉尚躁盛而不得汗者,此阳脉之极也,死,脉躁盛,得汗者生也。 热病已得汗而脉尚躁,喘且复热,勿肤刺,喘甚者死。热病阴阳交者死。 热病烦已而汗,脉当静。太阳病脉反躁盛者,是阴阳交,死,复得汗,脉静者生。 热病阴阳交者,热烦身燥,太阴寸口脉两冲尚躁盛,是阴阳交,死,得汗脉静者生。 热病阳进阴退,头独汗出,死,阴进阳退,腰以下至足汗出,亦死,阴阳俱进, 汗出已,热如故,亦死,阴阳俱退,汗出已,寒栗不止,鼻口气冷, 亦死(以上热病阴阳交部)。热病所谓并阴者,热病已得汗,因得泄,是谓并阴, 故治(一作活),热病所谓并阳者,热病已得汗,脉尚躁盛,大热,汗出,虽不汗出, 若衄,是谓并阳,故治(以上热病并阴阳部)。少阴病恶寒,踡而利,手足逆者, 不治。少阴病下利止,而眩,时时自冒者死。少阴病,其人吐利躁逆者死。 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踡,其脉不至,其人不烦而躁者、死。少阴病六七日, 其人息高者、死。少阴病脉微细沈,但欲卧,汗出不烦,自欲吐,五六日自利, 复烦躁,不得卧寐者、死。少阴病下利,若利止,恶寒而踡,手足温者、可治。 少阴病恶寒而踡,时时自烦,欲去其衣被者、可治。少阴病下利不止,厥逆无脉, 干呕烦,服汤药,其脉暴出者死,微细者生(以上少阴部)。伤寒六七日,其脉微, 手足厥,烦躁,灸其厥阴,厥不还者、死。伤寒下利厥逆,躁不能卧者、死。 伤寒发热下利,至厥不止者死。伤寒厥逆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者生,其人汗出, 利不止者、死(○按伤寒论云便发热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但有阴无阳,故也。 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下之亡血死,伤寒发热而厥, 七日下利者为难治(以上厥逆部)。热病不知所痛,不能自收,口干,阳热甚, 阴颇有寒者,热在髓,死、不治。热病在肾,令人渴,口干舌焦黄赤,昼夜欲饮不止, 腹大而胀,尚不厌饮,目无精光,死、不治。脾伤即中风,阴阳气别离,阴不从阳, 故以三分候其死生(○按此条已见前卷第五篇中,而文小异,姑依原本存之)。 伤寒欬逆上气,其脉散者死,谓其人形损故也。伤寒下利日十余行, 其人脉反实者、死。病者胁下素有痞,而下在脐傍,痛引少腹,入阴侠阴筋, 此为藏结、死。夫实则谵语虚则郑声,郑声者重语是也, 直视谵语喘满者、死若下利者、亦死。结胸证悉具,而躁者、死。吐舌下卷者死, 唾如胶者难解,舌头四边,徐有津液,此为欲解,病者至经上唇有色,脉自和, 为欲解,色急者未解(以上阴阳竭尽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