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可灸证第十一

《脉经_1》[] 著

病可灸证第十一

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贲豚,气从少腹上撞者,灸其核上一壮, 与桂枝加桂汤。少阴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恶寒者,当灸之。少阴病, 其人吐利,手足不逆,反发热,不死,脉不足者,灸其少阴七壮。 少阴病下利脉微涩者,即呕,汗出必数,更衣反少,当温其上, 灸之(一云灸厥阴可五七壮)。诸下利皆可灸足大都五壮(一云七壮),商邱, 阴陵泉,皆三壮。下利手足厥无脉,灸之不温,反微喘者死,少阴负,趺阳者为顺也。 伤寒六七日,其脉微,手足厥,烦躁,灸其厥阴,厥不还者,死。伤寒脉促, 手足厥逆,可灸之,为可灸少阴厥阴,主四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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