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经卷五六色脉篇_条列版》[] 著

### 主题:部位 出典:素问脉要精微论 条文:1.尺内两傍,则季胁也。 注解:[1]尺内者,关前曰寸,关后曰尺,故曰尺内。 [2]季胁:小肋也。在胁下两傍,为肾所近,故自季胁之下, 皆尺内主之。 [3]○愚按:尺者,对寸而言,人身动脉虽多,惟此气口三部, 独长一寸九分,故总曰寸口。分言之,则外为寸部,内为尺部, 外为阳,故寸内得九分,阳之数也; 内为阴,故尺内得一寸,阴之数也。 [4]二难曰:从关至尺是尺内,阴之所治也;从关至鱼际是寸口内, 阳之所治也。然则关之前曰寸,关之后曰尺。而所谓关者, 乃间于尺寸之间,而为阴阳之界限,正当掌后高骨处是也。 [5]滑伯仁曰:手太阴之脉,由中焦出行,一路直至两手大指之端, 其鱼际后一寸九分,通谓之寸口。于一寸九分之中, 曰寸曰尺而关在其中矣。其所以云尺寸者,以内外本末对待为言, 而分其名也。如蔡氏云:自肘中至鱼际,得同身寸之一尺一寸。 自肘前一尺为阴之位;鱼际后一寸为阳之位。太阴动脉, 前不及鱼际横纹一分,后不及肘中横纹九寸。 [6]故古人于寸内取九分为寸,尺内取一寸为尺。以契阳九阴十之数, 其说似通,但考之骨度篇,则自肘内至腕长一尺二寸五分, 而与此数不合,盖亦言其意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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