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九(2/6)
《养生要集》云:十月勿食被霜生菜,面无光泽。令目涩,发心痛腰疼,或致心疟手足清。
又云:不食椒,令人气痿。
又云:禁螺 猪肉。
《千金方》云: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勿食生韭,令人多涕唾。
《养生要集》云:十一月勿食经夏臭肉、脯肉。动于肾,喜作水病及头眩,不食螺 著用之物。
又云:十二月不食狗鼠残之物,变成心痫及漏。若小儿食之,咽中生白疮死。
又云:正月二月水旺,勿食其肝。食肝伤其魂,魂伤狂妄。
四五月火旺,勿食心。伤其神,神伤多悲惧。
七八月金旺,勿食其肺,食肺伤魄,魄伤狂妄。
十月十一月水旺,勿食其肾,食肾伤其志,志伤五脏不安。
三、六、九月、十二月土旺,勿食其脾。食脾伤其意,意伤四肢不遂。
《养生要集》云:凡六甲月勿食黑兽。
又云:壬子日勿食诸五脏。
《本草食禁》云:甲子日勿食一切兽肉,伤人神。
又云:月建日勿食雄 肉,伤人神。
又云:子日勿食诸兽肉,吉。
又云:午日勿食祭肉,吉。
《枕中方》云:勿以六甲日食鳞甲之物。
《养生要集》云:凡人夜食伤饱,夜饮大醉,夏日醉饱。流汗来 冷水洗渍,特扇引风,当风露卧,因醉媾精;或和冰和食,不待消释,以块吞之,是以饮食男女,最为百 之本焉。
又云:夜食恒不饱满,令人无病。此是养性之要术也。
又云:夜食夜醉,皆生百病,但解此慎之。
又云:夜食饱讫,不用即脾眠,不转食不消,令人成百病。
《七卷食经》云:夜食饱满,不媾精,令成百病。
又云:夜食不用啖生菜,不利人。
夜食啖诸兽脾,令人口臭气。
夜食不用诸兽肉,令人口臭。
夜食不须禽膊,不利人。
夜中勿饮新汲水,被吞龙子生肠胀之病。
夜食不用啖蒜及薰辛菜,辛气归目,不利人。
夜食啖芦茯根,气不散不利人。
《养性志》云:食过饱,伤膀胱,百脉闭不通。
《本草杂禁》云:饱食,夜失覆为霍乱。
《千金方》云:养性之道,不欲饮食便卧及终日久坐,皆损寿。
《养生要集》云:青牛道士云:饱食不可疾走,使人后日食入口则欲如厕。
又云:青牛道士云:饱食而坐,乃不以行步及有所作KT ,不但无益而已,乃使人得积聚不消之病及手足痹蹶,面目梨 ,损贼年寿也。若不得常有所为又不能食毕行者,但可止家中大小KT 述如手博 戏状,使身中小汗乃傅粉而止,延年之要也。
又云:饱食即饮水,谷气即散,成癖病腰病。
又云:饱食即浸水两脚,肾胀成水病。(水病者,四服皆肿,成水胀病也。)
又云:伤饥,猝饱食,久久成心瘕及食癖病。
《七卷食经》云:饱食构精,伤人肝;面目无泽,成病伤肌。
又云:饱食即沐发者,作头风病。
《神农食经》云:饱食讫,多饮水及酒。成痞癖,醉当风。
《养生要集》云:频川韩元长曰:酒者,五谷之华,味之至也。故能益人,亦能损人。
节其分剂而饮之,宣和百脉,消邪却冷也。若升量转久,饮之失度,体气使弱,精神侵昏,物之交验,无过于酒也。宜慎无失节度。
又云:饱食醉酒,酒食未散以仍构精,皆成百病,一日令儿癫瘕病。
又云:饱食夜醉,皆生百病。但能慎此,养生之妙也。
又云:酒已醉,勿强饱食之,不幸则发疽。
又云:大醉不可安卧而止,当令人数摇动反侧之,不尔成病。
又云:酒醉不可当风,当风使人发喑不能言。(一曰不可向阳。)
又云:饮酒醉,灸头杀人。
又云:酒醉热未解,勿以冷水洗面,发疮。轻者渣 。
又云:酒醉眠黍穰上,汗出,眉发交落,久还生。(此事难,然不可信。)
又云:大饮酒、饱,不可大呼唤及大怒,奔车走马KT 距,使人五脏颠倒,或致断绝杀人。
又云:夏日饮酒大醉流汗,不得以水洗泼及持扇引风,成病。
又云:醉不可露卧,使人面发 ,不幸生癫(癞)。
又云:凡祭酒,自动自竭,并不可饮伤人。
又云:祭酒肉 ,回有气,勿饮之,弃去江河中。
又云:锡姜多食饮,酒醉杀人。
又云:蒜与食饱,饮酒醉,不起步。死。
又云:饮酒醉,合食蒜,令人伤心至死。
又云:食麻子饮酒,令人胀满,为水病。
又云:食猪肉饮酒,卧秫稻穰中见星者,使人发黄。
又云:饮酒不得用合食诸兽肾,令人腰病。
又云:饮酒不用饮乳汁,令人气结病也。
又云:饮酒不用食生胡 ,令人心疾。
又云:茄芦合,多食饮酒杀人。
《养生要集》云:凡煮水饮之,众病无缘得生也。
《崔禹锡食经》云:春宜食浆水,夏宜食蜜水,(今安:《大清经》云:作蜜浆法,白粳米二斗,净洮汰,五蒸五露竟,以水一石、白蜜五斗,合米煮之。作再沸止。纳瓮器中成,香美如乳汁味。夏月作此饮之佳。)秋宜食茗水。(今按:《□食经》云:采叶茗苗叶,蒸,曝干,杂米捣为饮粥食之,神良。)冬宜食白饮,是谓为调水养性矣。
《养生要集》云:酒水浆不见KT 者,不可饮,饮之杀人。
又云:凡井水无何沸,勿饮,杀人。
又云:井水无故变急者不可饮之,伤人。
又云:井水阴日涌者,其月勿饮之。令人得温病。
又云:夜勿饮新汲井水,吞龙子,杀人。
又云:鸟中出泉流水,不可久居,常饮作瘿。
又云:山水其强寒,饮之皆令人利、温疟、瘿瘤肿。
又云:夏月勿饮山中阴下泉水,得病。
又云:夏月不得饮田中聚水,令人成鳖瘕。
又云:凡立秋后不得饮水浆,不利人。
又云:凡夏天用水正可隐映饮食之,令人得冷病。(马氏云:释之意也。)
又云:凡冰不得打研,著饮食中食之,虽复当 快,久皆必成病。
又云:凡奔行及马走喘,不得饮冷水之日,上气发热气。
又云:凡饮水勿急咽之,亦成气及水瘕。
又云:凡取水无故因动者,此水煮吃食者,杀人。
又云:凡所欲水,在于胸膈中动作水声者,服药吐出之。不吐者亦成水瘕,难瘥。
又云:凡人睡卧急觉,勿即饮水,更眠,令人作水癖病。
《崔禹锡食经》云:人常饮河边流泉沙水者,必作瘿瘤,宜以犀角渍于流中,因饮之,辟疟瘤之咤。
又云:食诸生鱼脍及 而勿饮生水,即生白虫。
又云:食 苏,勿饮生水,即生长虫。
又云:食辛羸,而勿饮水,作蛔虫。
又云:食鲫脍即勿饮水,生蛔虫。
《本草食禁》云:若饮热茗后饮水浆,令人心痛,大慎之。
又云:食讫,饭冷水成肺 。
《膳夫经》云:凡食,不用以茗饮送之。令人气上咳逆。
《千金方》云:勿饮深阴地冷水,必 疟。
《食经》云:食讫饮冰水,成病。
又云:食诸饼即饮冷水,令人得气病。
《七卷经》云:凡远行途中,逢河水,勿先洗面,生鸟 。
《博物志》云:杂食者,百疾妖邪之所钟焉。所食愈少,心愈开,年愈益;所食弥多,心愈塞,年愈损焉。
《养生要集》云:高本王熙升和日食不欲杂,杂则或有犯者,当时或无交患,积久为人作疾。
又云:饮食冷热,不可合食,伤人气。
又云:食热腻物,勿饮冷酢浆,喜失声嘶咽。(嘶者,声败也。咽者,气塞咽也。)
又云:食热讫,勿以冷酢浆嗽口,令人口内齿臭。
又云:食甜粥讫,勿食姜。食少许即猝吐,或为霍乱。(一云勿食盐。)
又云:置饴粥中食之,杀人。(《食经》云:此说大乖,恐或文误也。)
又云:膳有甘味,三日勿食生菜,令人心痛。(饴糖属也。)
又云:干秫米合猪,肥食,使人终年不化。
又云:小麦合菰食,复饮酒,令人消渴。
又云:小麦合菰米(菜)食,腹中生虫。
又云:小麦不可合菰首,伤人。
又云:蒜勿合饴饧,食之伤人。
又云:食乔麦合猪肉,不过三日成热风病。
又云:生葱合鸡雄 食之,使人大窃,终年流血,杀人。
又云:葱薤不可合食白蜜,伤人五脏。
又云:葱桂不可合食,伤人。
又云:食生葱啖蜜,变作腹痢,气壅如死。
又云:生葱不可合食鲤鱼,成病。
又云:生葱食不得食枣,病患。
又云:啖陈薤并食之,杀人。
又云:葵菜不可合食猪肉,夺人气成病。
又云:陈薤、新薤并食之,伤人。
又云:葵不可合食黍,成病。
又云:五辛不合猪肉、生鱼食之杀人。
又云:凡辛物不可合食,使人心疼。
又云:诸刺菜不可合食麋肉及虾,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