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9/10)

《素问识》[] 著

卷六(9/10)

__脉少血多__

吴。少。作小。马云。少。当作小。张云。脉盛血少者。阳实阴虚也。脉少血多者。

阳虚阴实也。简按血之多少。盖察面而知之。

__得之伤寒__

马云。此伤寒者。初时所感之寒。至于日久。则寒亦为热矣。故热论曰。凡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水热穴论。帝曰。人伤于寒。而传于热。何也。岐伯曰。夫寒感则身热。张云。按热论篇曰。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本节。复以身寒者为伤寒。身热者为伤暑。其说若乎相反。不知四时皆有伤寒。而伤暑惟在夏月。病不同时者。自不必辨。惟于夏至之后。有感寒暑。而同时为病者。则不可不察其阴阳也。盖阴邪中人。则寒集于表。气聚于里。故邪气盛实。而身本因寒也。暑邪中人。则热触于外。气伤于中。故正气疲困。而因热无寒也。

此夏月寒暑之明辨。故以二者。并言于此。非谓凡患伤寒者。皆身寒无热也。

__得之有所脱血湿居下也__

张云。谷入多者。胃热善于消谷也。脱血者。亡其阴也。湿居下者。脾肾之不足。亦阴虚也。阴虚则无气。故谷虽入多。而气则少也。高云。夫谷入多。而气反少者。其内则得之有所脱血。或湿邪居下之病。简按血脱液干。水湿归下。并胃中津乏。故消谷善饥。与伤寒论。抵当汤治证。其理略同。王注。以脱血湿居下为一事。恐非。

__谷入少而气多__

张云。邪在胃。则不能食。故谷入少。邪在肺。则息喘满。故气多。

__胃及与肺__

吴删与字。

__饮中热也__

吴云。有痰饮者。脉来弦小。有中热者。血出必多。张云。脉小者。血应少。而反见其多。必或酒或饮。中于热。而动之也。高云。夫脉小血反多者。其内必饮酒中热之病。酒行络脉。故血多行于外。而虚于内。故脉小。昂云。按灵素皆无痰字。惟此处有饮字。简按中。读如字。高注义长。

__脉有风气水浆不入__

张云。风为阳邪。居于脉中。故脉大。水浆不入。则中焦无以生化。故血少。

吴云。此上。皆释反者为病之词。

__入实者左手开针空也__

吴云。空。上声。马云。大凡用针之法。右手持针。左手掐穴。方其入针泻实之时。则左手掐穴。开针空以泻之。及其去针补虚之时。则左手闭穴。闭针空以补之。张云。入实者。刺实也。

入虚者。刺虚也。简按据上文。虚者。气出也。入虚。当是出虚。滑吴张志高。并作右手开针空。非也。当仍王及马注。

马云。按灵枢。有九针十二原篇。而小针篇。正所以解九针十二原篇之针法。此篇与小针解篇。大同小异。故亦谓之针解篇。愚故以小针解篇之词。参入而释之。高本。篇。作论。盖以其有岐黄问答之语也。

__菀陈__

马云。灵枢。作宛。郁也。张云。本经。宛菀通用。通作郁。

__疾按之__

马云。此补法也。小针解云。徐而疾则实。言徐纳而疾出也。则以入针为徐。而不以出针为徐。与此解不同。

__徐按之__

马云。此泻法也。小针解云。疾而徐则虚者。言疾纳徐出也。亦与此不同。

__寒温气多少也__

吴云。寒为虚。温为实。气少为虚。气多为实。志云。言实与虚者。谓针下寒。而气少者。为虚。邪气已去也。针下热。而气多者。为实。正气已复也。

__疾不可知也__

马云。其寒温多少。至疾而速。正恍惚于有无之间。真不可易知也。

__知病先后也__

吴云。先后。有标本之辨。故察之。

__工勿失其法__

马云。小针解曰。为虚与实。若得若失者。

言补者。 (音必。满貌。)然若有得也。泻则恍然若有失也。义与此亦异。

__离其法也__

张云。粗工为离其法耳。

__补泻之时__

甲乙。此下。有以针为之四字。九针十二原篇同。

__与气开阖相合也__

马云。其针入之后。若针下气来。谓之开。可以迎而泻之。气过谓之阖。可以随而补之。针与气开阖相合也。简按此本于王注。诸家并同。

__阴气隆至__

吴。此下。补针下寒三字。

__知病之内外也__

马云。言病深则针深。病浅则针浅。分病之内外也。

__深浅其候等也__

吴云。四肢孔穴。与胸背之孔穴。虽有远近不同。其浅深取气则一也。高云。深则远。

浅则近。其候气之法。与深浅等。简按高注近是。

__无邪下__

马云。邪。斜同。高云。十二原论云。正指直刺。无针左右。神在秋毫。属意病者。夫正指直刺。无针左右。是义无斜下也。

__下膝三寸也__

本输篇云。入于下陵。下陵。膝下三寸。 骨外三里也。唯云膝下。似无准。千金云。

在膝头骨节下三寸。资生云。犊鼻下三寸。

__跗之__

新校正。据骨空论。作跗上。马张高并从其说。吴云。跗。拊误。拊。重按也。拊之者。以物重按于三里分也。盖三里趺阳。一脉相通。重按其三里。则趺阳之脉不动。其穴易辨。志云。跗之者。足跗上之冲阳脉也。简按马张吴虽改字不同。其意本于王义。今考唯云所谓跗之者。举膝分易见也。而无按三里。

则趺上之脉止之说。则不可从。疑是跗上脱低字。之上脱取字。灵邪气脏腑病形篇云。三里者。

低跗取之。巨虚者。举足取之。而全本作低 。可以证也。

__巨虚__

马云。巨虚上廉。张同。简按甲乙云。在三里下三寸。本输篇云。下三里三寸。为巨虚上廉。

明堂下经云。在 骨外大筋内。筋骨之间。陷者中。铜人。一名上巨虚。

__下廉__

吴云。陷上为巨虚上廉。陷下为巨虚下廉。上下相去三寸。简按本输篇云。复下上廉三寸。为巨虚下廉。

__帝曰余闻九针__

马云。此节。当与灵枢九针论第一节参看。

__人脉应人__

吴云。内营外卫。人在气交之中之象也。张云。动静有期。盛衰有变。位于天地之中。人之象也。

__人筋应时__

高云。人筋十二。足筋起于足指。手筋起于手指。手足为四肢。一如十二月分四时。故人筋应时。

__合气__

简按新校正。引别本。气。作度。近是。

__应野__

志云。阴阳应象大论云。地有九野。人有九窍。九野者。九州之分野也。人之三百六十五络。

犹地之百川。流注通会于九州之间。

__三百六十五节气__

小针解云。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者。络脉之渗灌诸节者也。子华子云。一身之为骨。凡三百有六十。精液之所朝夕也。由此观之。与三百六十五络。所指自异。

__心意应八风__

此以下。至应之九。必有脱误。

__应五音六律__

张云。发之多。齿之列。耳之聪。目之明。五声之抑扬清浊。皆纷纭不乱。各有条理。

故应五音六律。志云。发齿耳目共六。齿又为六六之数。而发之数。不可数矣。律吕之数。推而广之。可千可万。而万之外。不可数矣。

__应地__

吴云。人之十二脉。外合十二水。血以象阴。水之类也。气以 之。血以濡之。脉行而不已。

水流而不息。

是其应地者也。

__人肝目应之九__

吴张以此六字。与下文二百二十三字。共为蠹简残缺。必有遗误。是也。志。至九窍三百六十五。为注释。高。以九之一字。连下为烂文。而注人肝目应之五字。并不可从。

高云。灵枢官针篇云。刺有十二节。刺节真邪论云。刺有五节。长。犹广也。所以广五节十二节之刺。

故曰长刺节。高本。删论字。简按长者。触类而长之之长。(易系辞)高注为是。马吴以为长于刺法之义。误。

__刺家不诊__

张云。善刺者。不必待诊。但听病者之言。则发无不中。此以得针之神者为言。非谓刺家概不必诊也。十二原篇又曰。凡将用针。必先诊脉。视气之剧易。乃可以治。其义为可知矣。

__听病者言__

吴云。听病者其所苦。而刺之。

__头疾痛__

高云。因病在头。卒然而痛也。

__为藏针之__

马云。言头痛者。其病在脑。脑。即骨也。乃深入其针。如藏物然。张云。藏。言里也。即深入其针之谓。志云。藏。隐也。谓隐针而藏刺之也。盖头之皮肉最薄。易至于骨。故至骨而无伤骨。

简按藏字未详。吴依全本删之。似是。

__上无伤骨肉及皮__

吴。上。作止。连上句。是。

__皮者道也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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