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13/16)

《素问识》[] 著

卷二(13/16)

简按寒热。盖虚劳寒热之谓。即后世所称风劳。下文云。沉细数散者。寒热也。次篇云。寸口沉而喘。曰寒热。及灵论疾诊尺篇。寒热病篇。风论等。所论皆然。又喻昌医门法律。以以下五条。为胃风变证。各处一方。误甚。

__瘅成为消中__

马云。瘅者。热也。吴云。瘅。热邪也。积热之久。善食而饥。名曰消中。简按王注奇病论云。瘅。谓热也。此章冠湿字。非是。汉书严助传。南方暑湿。近夏瘅热。(师古注。瘅。黄病也。误。)

王充论衡云。人形长七尺。形中有五常。有瘅热之病。深自克责。犹不能愈。又云。天地之有湛也。何以知不如人之有水病也。其有旱也。何以知不如有瘅疾也。左传。荀偃瘅疽。(哀三年)史记。风瘅。肺消瘅。及本经消瘅。瘅疟之类。皆单为热之义。熊音。瘅。多满反。俗作疸。病黄也。尤误。

__厥成为巅疾__

吴云。巅。癫同。古通用。气逆上而不已。则上实而下虚。故令忽然癫仆。今世所谓五痫也。张云。或为疼痛。或为眩仆。而成顶巅之疾也。一曰。气逆则神乱。而病癫狂者。亦通。简按杨玄操注难经云。癫。颠也。发即僵仆倒地。故有癫蹶之言。楼氏纲目云。以其病在头巅。故曰癫疾。是知癫痫之癫。

厥成癫疾。眩冒癫疾之巅。一疾也。王太仆误分癫为二疾。独孙真人始能一之。楼以癫巅为一疾。固是。以巅为头巅之义。不可从。五脏生成篇。头痛巅疾。下虚上实。奇病论云。人生而有病巅疾者。方盛衰论。气上不下。头痛巅疾。并是癫疾。当从吴注。

__久风为飧泄__

志云。风乃木邪。久则内干脾土。而成飧泄矣。故曰。春伤于风。邪气留连。乃为洞泄。

__筋变骨痛__

变。诸本作挛。当改。张云。此言诸病痈肿。而有兼筋挛骨痛者也。诸家以痈肿筋挛骨痛。释为三证。殊失经意。观下文曰。此寒气之肿。则其所问在肿。义可知矣。

__寒气之肿八风之变也__

张云。惟风寒之变在经。所以兼筋骨之痛。今有大项风蛤蟆瘟之属。或为头项咽喉之痈。或为肌肉之肿。正此类也。高云。此寒气之肿。言痈肿之生于寒也。八风之变。言筋挛骨痛之生于风也。以明病之所生。即病之所变也。

__以其胜治之愈也__

志云。以五行气味之胜治之而愈也。如寒淫于内。治以甘热。如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辛胜酸之类。

__征其脉__

吴云。征。验也。

__其色苍赤__

张云。苍者。肝肾之色。青而黑也。赤者。心火之色。心主血也。脉见弦沉。而色苍赤者。筋骨血脉俱病。故必当为毁伤也。简按苍。说文。草色也。青而黑。未知何据。

__湿若中水也__

张云。凡毁伤筋骨者。无论不见血已见血。其血必凝。其经必滞。气血凝滞。形必肿满。或如湿气在经。而同于中水之状也。高云。毁伤筋骨。应不见血。若已见血。则心气并伤。如汗出身湿。

若中于水。水从汗孔。而伤其心气也。吴本。肝与肾以下二十五字。移于肾脉搏坚而长云云。至令不复也下。

注云。肝与肾脉并至。谓搏坚而长。又沉石也。其色当苍黑。今见色苍赤。则非肝肾病。当病毁伤不见血。盖筋伤则色苍。脉伤则色赤。若已见血。则其搏坚而长。

或为湿饮。其脉沉下。或为水也。简按此一节。与上下文。不相顺承。疑有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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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尺内两旁则季胁也__

简按王注。尺内。谓尺泽之内也。此即诊尺肤之部位。平人气象论云。尺涩脉滑。

尺寒脉细。王注亦云。谓尺肤也。邪气脏腑病形篇云。善调尺者。不待于寸。又云。夫色脉与尺之相应。如桴鼓影响之相应也。论疾诊尺篇云。尺肤泽。又云。尺肉弱。十三难云。

脉数尺之皮肤亦数。脉急尺之皮肤亦急。史记仓公传亦云。切其脉。循其尺。仲景云。按寸不及尺。皆其义也。

而其所以谓之尺者。说文。尺。十寸也。人手却十分动脉为寸口。十寸为尺。尺所以指。尺。规矩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识也。周制。寸尺咫寻常仞诸度量。皆以人之体为法。徐锴曰。家语曰。布指知尺。舒肱知寻。

(大戴礼云。布指知寸。布手知尺。舒肱知寻。)明是尺即谓臂内一尺之部分。而决非寸关尺之尺也。寸口分寸关尺三部。 于难经。马张诸家。以寸关尺之尺释之。与经旨差矣。今据王义考经文。图左方。

__以候腹中__

张志高并以中字属下句。为中附上。是也。

__左外以候肝内以候膈__

何梦瑶医碥云。按心肺肝肾。脏也。反候于外。胸中膈膜。包裹此脏者也。反候于内。恐传写之误。当以胃外脾内例之。易其位为是。简按此说有理。然旧经文果如此否。亦难必矣。

__前以候前后以候后__

简按前者。臂内阴经之分也。后者。臂外阳经之分也。论疾诊尺篇云。肘前独热者。膺前热。肘后独热者。肩背热。即其义也。王以左为前。以右为后。诸家并从其说。非也。

__上附上右外以候胃__

宋本。胃。作肺。诸本同。当改。

__膝胫足中事也__

甲乙。无足字。

__粗大者__

简按此下。以脉象而候阴阳邪正之盛虚。与尺肤之义自别。

__来疾去徐__

滑氏诊家枢要云。来者。自骨肉之分。而出于皮肤之际。气之升也。去者。自皮肤之际。

而还于骨肉之分。气之降也。简按吴张仍滑氏。

__上实下虚__

吴云。脉自尺部。上于寸口。为上。自寸口下于尺部。为下。简按寸尺亦难经以后之见。

不可从。

__厥巅疾__

马云。其病当为厥疾。及巅疾焉。吴云。为厥逆癫仆之疾。高云。气惟上逆。上而不下。故为巅疾。犹言厥成为巅疾也。

__为恶风也故中恶风者__

吴云。阴实阳虚。不任风寒。故令恶也。张云。恶。上去声。下入声。志云。

风为阳邪。伤人阳气。在于皮肤之间。风之恶厉者。从阳而直入于里阴。是以去疾下实。阳虚阴盛。为恶风也。

高云。恶风。疠风也。简按二恶字入声。志注是。

__少阴厥也__

张云。沉细者。肾之脉体也。兼数则热。阴中有火也。故为少阴之阳厥。

__寒热也__

高云。热有阴阳。申明有脉沉细。而数散者。非粗大有余之阳热。为阴盛阳虚之寒热也。简按此亦虚劳寒热也。高注为是。而又有阴虚火动。其脉沉细数散者。必不可执一矣。

__诸浮不躁者__

张云。脉浮为阳。而躁则阳中之阳。故但浮不躁者。皆属阳脉。未免为热。若浮而兼躁。

乃为阳极。故当在手。在手者。阳中之阳。谓手三阳经也。此与终始篇。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阳。一盛而躁。

病在手少阳。义同。

__诸细而沉者__

张云。沉细为阴。而静则阴中之阴。故脉但沉细者。病在阴分。当为骨痛。若沉细而静。乃为阴极。故当在足。在足者。阴中之阴。谓足三阴经也。

__数动一代__

吴云。数。阳脉也。阴固于外。阳战于内。则脉厥厥动摇。名曰动。脉五来一止。七来一止。不复增减。名曰代。是为阳结。故病为滑泄下利。又为便脓血也。汪昂。数。读为去声。注云。马注。

数字。读作入声。数为热。故便血。非。志云。阳热在经。故脉数动。热伤血分。故便脓血。经血下泄。故一代也。

__诸过者__

吴云。过。脉失其常也。

__阴阳有余__

马云。若滑涩兼见。而阴阳俱有余。则阳有余为无汗。阴有余为身冷。宜二证皆见也。

简按滑涩相反。岂有二脉俱见之理乎。

__推而外之内而不外__

张云。此下言察病之法。当推求于脉。以决其疑似也。凡病若在表。而欲求之于外矣。然脉则沉迟不浮。是在内而非外。故知其心腹之有积也。推。音吹。诸释作推展之推者。非。简按吴马诸家。仍王注。以推为推展之义。汪机遂以推为诊脉之一法。(见于脉诀刊误。附录。)并不可从。

__推而内之外而不内__

张云。凡病若在里。而欲推求于内矣。然脉则浮数不沉。是在外而非内。故知其身之有热也。

__推而上之上而不下__

张云。凡推求于上部。然脉止见于上。而下部则弱。此以有升无降。上实下虚。

故腰足为之清冷也。

__推而下之下而不上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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