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硝芒硝

《本草备要_条列版》[] 著

### 朴硝芒硝 序号:416 编号:金石水土部014 药名:朴硝芒硝 十剂:朴硝即皮硝,大泻、润燥、软坚 性味:辛能润燥,咸能软坚,苦能下泄,大寒能除热。 朴硝酷涩性急,芒硝经炼稍缓。 功用:能荡涤三焦肠胃实热,推陈致新。(按:致新则泻亦有补,与大黄同。 盖邪气不除,则正气不得复也。) 主治:治阳强之病,伤寒(经曰:“人之伤于寒也,必病热”,盖寒郁而为热也。) 疫痢,积聚结癖,留血停痰,黄疸淋闭,瘰厉疮肿,目赤障翳,通经堕胎。 (丰城尉家有猫子死腹中,啼叫欲绝,医以硝灌之,死子即下, 后有一牛亦用此法得活。本用治人,治畜亦验。 经疏曰:“硝者,消也,五金八石皆能消之,况脏腑之积聚乎? 其直往无前之性,所谓无坚不破,无热不荡者也。病非热邪, 深固闭结不通,不可轻投,恐误伐下焦真阴故也。” 成无己曰:“热淫于内,治以咸寒,气坚者,以咸软之; 热盛者,以寒消之。 故仲景大陷胸汤、大承气汤、调胃承气汤皆用芒硝以软坚,去实热, 结不至坚者,不可用也。佐之以苦,故用大黄相须为使。” 许誉卿曰:“芒硝消散,破结软坚,大黄推荡,走而不守, 故二药相须,同为峻下之剂。” 王好古曰:“本草言芒硝堕胎,然妊娠伤寒可下者, 兼用大黄以润燥、软坚、泻热,而母子相安。 经曰:‘有故无殒,亦无殒也。’此之谓欤, 谓药自病当之,故母与胎俱无患也。”) 硝能柔五金,化七十二种石为水。 品类:生于卤地,刮取煎炼,在底者为朴硝; 在上有芒者为芒硝;有牙者为马牙硝; 炮制:风置日中,消尽水汽,轻白如粉,为风化硝。 配伍:大黄为使。(本经别录朴硝、硝石虽分二种,而气味主治略同, 后人辨论纷然,究无定指。 李时珍曰:“朴硝下降属水性寒,硝石为造炮焰硝,上升属火,性温。” 昂按:世人用硝,从未有取其上升而温者,李氏之说,恐非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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