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2/8)

《伤寒论注》[] 著

卷四(2/8)

太少阴阳各异,或脉同证殊,或脉证相同。从脉从证之时,大宜详审。脉沉发热,为太阳少阴相似证,前辈言之矣。阴阳俱紧,为太阳少阴相似脉,尚未有知之者。紧脉为寒,当属少阴。然病发于阴,不当有汗,反汗出者,阴极似阳也。盖太阳主外,阳虚不能作汗,故发热而反无汗;少阴主里,阴虚生内热,故身无热而汗反出。亡阳者,虚阳不归,其邪皆由少阴不藏所致。故上焦从火化而咽痛呕吐,下焦从阴虚而下利不止也,宜八味肾气丸主之。

脉阴阳俱紧者,口中气出,唇口燥干,鼻中涕出, 卧足冷,舌上苔滑。勿妄治也。到七日以来,其人微发热,手足温者,此为欲解。或到八日以上,反大发热者,此为难治。设使恶寒者,必欲呕也;腹内痛者,必欲利也。

此是少阴经文,与此上下文符合。王氏集脉法中,以无少阴二字也。少阴脉络肺,肺主鼻,故鼻中涕出;少阴脉络舌本,故舌上苔滑;少阴大络注诸络以温足胫,故足冷。诸证全似亡阳,而不名亡阳者,外不汗出,内不吐利也。口中气出,唇口干燥,鼻中涕出,此为内热。阴阳脉紧,舌上苔滑, 卧足冷,又是内寒。此少阴为枢,故见寒热相持。病虽发于阴,而口、舌、唇、鼻之半表里,恰与少阳口、咽、目之半表里相应也。治之者,与少阳不同,当神而明之,汗、吐、下、温、清、补之法,勿妄用也。与其用之不当,宁静以待之。若至七日,一阳来复,微发热,手足温,是阴得阳则解也,阴阳自和,紧脉自去矣。若微热不解,八日以上反大热,此为晚发。

恐蓄热有余,或发痈脓,或便脓血,为难治耳。若七日来,设使其人不能发热,以阴阳俱紧之脉,反加恶寒,是寒甚于表,上焦应之,必欲呕矣。如反加腹痛,是寒甚于里,中焦受之,必欲利矣。

脉阴阳俱紧,至于吐利,其脉独不解,紧去人安,此为欲解。

阴阳俱紧,至于吐利,紧脉不去,此亡阳也。紧去则吐利自止,其人可安。此据脉辨证法。

少阴病脉紧,至七八日,自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温,脉紧反去者,为欲解也。虽烦下利,必自愈。

前条是亡阳脉证,此条是回阳脉证。前条是反叛之反,此条是反正之反。玩反温,前此已冷可知。微本少阴脉,烦利本少阴证。至七八日,阴尽阳复之时,紧去微见,所谓谷气之来也,徐而和矣。烦则阳已反于中宫,温则阳已敷于四末。阴平阳秘,故烦利自止。

少阴中风,脉阳微阴浮者,为欲愈。

阳微者,复少阴之本体;阴浮者,知坎中之阳回。微则不紧,浮则不沉,即暴微而紧反去之谓也。邪从外来者,仍自内而出,故愈。

少阴病欲解时,从子至寅上。

天以一生水而开于子,故少阴主于子。

少阴病,若利自止,恶寒而 卧,手足温者可治。

少阴病,恶寒身 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伤寒以阳为主,不特阴证见阳脉者生,又阴病见阳证者可治。背为阳,腹为阴。阳盛则作 ,阴盛则 卧。

若利而手仍温,是阳回故可治。若利不止而手足逆冷,是纯阴无阳。所谓六腑气绝于外者,手足寒;五脏气绝于内者,下利不禁矣。

少阴病,恶寒而 ,时自烦,欲去衣被者可治。

少阴病,四肢冷逆,恶寒而 ,脉不至,不烦而躁者死。

阳盛则烦,阴极则躁。烦属气,躁属形。烦发于内,躁见于外,形从气动也。时自烦,是阳渐回;不烦而躁,是气已先亡,惟形独存耳。

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脉不至者,灸少阴七壮。

少阴病吐利,烦躁四逆者死。

上吐下利,胃脘之阳将脱;手足不逆冷,诸阳之本犹在;反发热,卫外之阳尚存。急灸少阴,则脉可复而吐利可止也。若吐利而兼烦躁,四肢俱冷,纯阴无阳,不可复生矣。

少阴动脉在太谿,取川流不息之义也。其穴在足内踝后跟骨上动脉陷中,主手足厥冷、寒至节,是少阴之原。

此脉绝则死,伏留在足内踝骨上二寸动脉陷中,灸之能还大脉,是少阴之经。

少阴病,脉微涩,呕而汗出,大便数而少者,宜温其上,灸之。

少阴病,脉沉微细,但欲卧,汗出,不烦,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复烦躁,不得卧寐者死。

脉微而涩,呕而汗出,阳已亡矣。大便数少而不下利,是下焦之阳尚存,急灸百会以温其上,则阳犹可复也。脉沉微细,是少阴本脉;欲卧欲吐,是少阴本证。当心烦而反不烦,心不烦而反汗出,亡阳已兆于始得之日矣。五六日自利,而反烦躁不得卧,是微阳将绝,无生理矣。同是恶寒 卧,利止手足温者可治,利不止手足逆冷者不治;时自烦欲去衣被者可治,不烦而躁,四逆而脉不至者死。同是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烦躁四逆者死。同是呕吐汗出,大便数少者可治,自利烦躁不得卧者死。盖阴阳互为其根,阴中有阳则生,无阳则死,独阴不生故也。是以六经以少阴为枢。

少阴病,下利止而头眩,时时自冒者死。

冒家自汗则愈,今头眩而时时自冒,清阳之气已脱。此非阳回而利止,是水谷已竭,无物更行也。

少阴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气息者,乃肾间动气,脏腑之本,经脉之根,呼吸之蒂,三焦生气之原也。息高者,但出心与肺,不能入肝与肾,生气已绝于内也,六经中独少阴历言死证,他经无死证,甚者但曰难治耳,知少阴病是生死关。

病六七日,手足三部脉皆至,大烦而口噤不能言,其人躁扰者,必欲解也。若脉和,其人大烦,目重睑内际黄者,此欲解也。

脉者。资始于肾,朝会于肺,肾气绝则脉不至。三部手足皆至,是脉道已通,有根有本,非暴出可知。大烦躁扰者,是阴出之阳,非阴极而发也。口噤不能言,因脉气初复,营血未调,脾涩不运故耳。若所至之脉和调,虽大烦不解,亦不足虑。再视其人之目重睑内际,此属于脾,若色黄而不杂他藏之色,是至阴未虚,虽口噤亦不足虑矣。此以脾为五脏之母,又水位之下,土气承之也。

少阴病,始得之,无汗恶寒,反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

太阳主表,病发于阳,故当发热;少阴主里,病发于阴,只当内热。今始得寒邪,即便发热,似乎太阳,而属之少阴者何?《内经》曰:“逆冬气则少阴不藏,肾气独沉。”故反热而脉则沉也。肾为坎象,二阴不藏,则一阳无蔽,阴邪始得而内侵,孤阳因得以外散耳。病在表脉浮者,可发汗可知;病在表脉沉者,亦不可不汗矣。

然沉为在里,而反发其汗,津液越出,亡阳则阴独矣。故用麻黄开腠理,细辛散浮热,而无附子固元阳,则热去寒起,亡可立待也。其人不知养藏之道,逆冬气而伤肾,故有此证。能不扰乎阳,无泄皮肤,去寒就温,讵有此患哉?本条当有无汗恶寒证。

少阴病,始得之二三日,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以二三日无里证,故微发汗也。

言无里证,则有表证可知。以甘草易细辛,故曰微发汗。要知此条是微恶寒、微发热,故微发汗也。《皮部论》云:“少阴之阴,其入于经也,从阳部注于经;其出者,从阴内注于骨。”此证与附子汤证,皆是少阴表证。发热脉沉无里证者,从阳部注于经也;身体骨节痛,手足寒,背恶寒,脉沉者,从阴内注于骨也。从阳注经,故用麻黄、细辛;从阴注骨,故用参、苓、术、芍。口中和,枢无热,皆可用附子。

麻黄附子细辛汤:麻黄 细辛(各三两) 附子(一枚,炮去皮)

水一斗,先煮麻黄,减二升,去沫沸,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麻黄附子甘草汤:前方去细辛加甘草二两,水七升,煎法同。亦见微发汗之意。

少阴病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者,以热在膀胱,必便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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