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7/8)
王肯堂曰。胃家实不大便。虽三尺之童。亦知可下也。殊不知仲景之法。虽有胃实症。若表未解。及有半表者。亦先用桂枝、柴胡以解外。然后视虚实消息之可也。凡胃家不大便等症。其或胃实有表者。必先解表。其或口苦咽干脉浮紧者。宜和解。其或便硬无所苦者。且候之。其或胃实表解有症者。急随症攻之。其或胃实表解无症者。忌攻。大便硬者导之。盖以阳明病。身汗出。若发汗。小便自利者。此津液内竭。虽硬不可攻之。当须自欲大便时。蜜导之。
鳌按。王氏有症攻之。无症忌攻云者。症即阳明实症。如潮热谵语是也。有此等症。方可攻。无此等症。虽不大便。皆由津液不足。当须详审。勿妄攻也。
经言过经乃可下者。言已过七日。行经已尽。此时阳邪入阴。乃可下也。
【纲】仲景曰。阳明病。下之。心中懊 而烦。胃中有燥屎者。可攻之。宜大承气汤。腹微满。
初头硬。后必溏。不可攻之。
【目】李 曰。里症具而脉沉实者。宜下。若下后热不退。脉未和者。犹当量虚实再下。若失下。则邪无从出。又或应下而反汗之。则津液内竭。变为动悸等症。
鳌按。腹大满不通。是胃中燥屎上攻也。故可攻。
【纲】仲景曰。脉滑而数者。有宿食也。宜大承气汤。腹满不减。减不足言。当下之。宜大承气汤。发汗不解。腹满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阳明病。发热。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目】鳌按。数为在腑。故滑而数。为有食。为当下之症。二条。腹满如故。乃下之。虽当减而未尽。故更当下也。三条。表虽未解而邪甚于里。故当急攻。四条。汗多亡阳。又当急下以存津液。
【纲】仲景曰。伤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无表里症。大便难。身热者。此为热也。
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目】李 曰。伤寒热气入脏。流于少阴之经。咽焦。口燥渴。肾水干也。热病热不已。目睛不和。亦肾水干也。皆急下以救肾水。阳明发热汗多。或已汗不解。腹满痛。及谵狂。不大便者。
皆急下以存胃液。伤寒脉弦而迟。弦为寒。迟为脏。脉大而紧。大为阳。紧为寒。俱谓之阳中伏阴。
急下以分阴阳。又下利。旦部脉平。心下硬者。内实也。下利脉迟而滑。或浮大。按之反涩。恶食者。皆胃有宿食也。但宿食忌巴豆。只宜用大黄荡涤。
刘完素曰。下后热不退。再下之。热愈盛。脉微。气虚。力弱。不加以法。则无可生之理。若辍而不下。则邪热极盛。阴气极衰。脉息断绝。必不可救。如此之症。下亦死。不下亦死。
经云。三下而热不退者死。后人有三四次。至十数次而生者。此乃偶中。不可为法。但用解毒汤合凉膈散调之。庶不失人命。
汗下后热不退。不问有汗无汗。宜白虎加人参、苍术以解之。
陶华曰。凡言急下者。盖病热已迫。将有变也。非若他病。尚可稍缓。
【纲】仲景曰。阳明病。心下硬满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伤寒呕家。虽有阳明症。不可攻之。阳明病。自汗出。若发汗。小便自利。此为津液内竭。大便虽硬。不可攻之。当须自欲大便。宜蜜煎导而通之。若土瓜根。及与大猪胆汁。皆可为导。
【目】张云岐曰。非阳明之本病不可下。阳明本病。胃家实也。非痞满燥实。不可下。非潮热发渴。不可下。非詈骂亲疏。不可下。非脉沉数。不可下。非弃衣登高。目见鬼。不可下。
李 曰。可下者。脉症全在里也。若太早。若过。则水谷脱而变生焉。不可下者。诸虚咽肿。
呕吐厥逆。结胸。不转失气。脐中左右上下动气。脉浮细、浮虚、浮涩、带迟。恶寒等症。下之则危。随宜以温热药救之。
【纲】仲景曰。阳明中风。口苦咽干。腹满微喘。发热恶寒。脉浮而紧。若下之。则腹满小便难也。
【目】朱肱曰。脉浮不可下。脉虚不可下。恶寒不可下。呕吐不可下。小便清不可下。不转失气不可下。大便坚小便数。不可用承气汤。(乃脾约丸症也)大便硬小便少者。不可攻。
柯琴曰。此中风伤寒。胃实转胃虚。初能食而致反不能食之机也。
【纲】仲景曰。阳明病。脉浮而紧。咽燥口苦。腹满而喘。发热汗出。不恶寒。反恶热。身重。若下之。则胃中空虚。客气动膈。心中懊 。舌上胎者。栀子豉汤主之。
【目】朱肱曰。大抵伤寒最慎于下。若表未罢。不可乱投汤剂。虚其胃气。仲景云。表解而内不消。非大满。犹生寒热。则病不除也。表已解而内不消。大满大实。坚有燥屎。乃可下之。虽四五日不能为祸。若不宜下而攻之。内虚热入。协热遂利。烦躁。诸变不可胜数。轻者困。重者死。
古人所以伤寒有承气之戒。脉浮不可下。其病在表。宜发汗。下之则为懊 。为痞。为结胸。脉虚细。不可下。恶寒不可下。以恶寒为表之虚。虽是阳明症。尚恶寒。即与太阳合病。属表。但可发汗。少阴恶寒。当温之。呕吐者不可下。宜与小柴胡和解。不转失气不可下。与小柴胡。明日又不大便。
脉反微涩。里虚也。为难治。姑与黄 建中汤。
程郊倩曰。阳明中风。病在气分。故不可妄下。
【纲】仲景曰。发汗。若下之。而发烦热。胸中窒者。栀子豉汤主之。
【目】吴绶曰。凡有恶寒恶风者。凡腹满时减时满者。凡腹胀满可揉可按虚软者。凡阴虚劳倦者。凡手足逆冷尺脉弱者。凡脉在表者。俱不可下。凡脉沉。不实不疾。按之无力者。凡亡血。虚家。及妇人经水适来适断。热入血室。与夫胎前产后崩漏等症。及小便频数。小便清而大便秘者。
俱不可下也。
鳌按。此热伤君主。心气不足而然也。故不可下。
【纲】仲景曰。少阴病。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此胸中实。不可下也。当吐之。
【目】魏荔彤曰。胸中实见不惟少阴寒邪为病。且兼痰饮积实于胸次为病也。邪在上。自当顺其势而治之。不可下而可吐。
【纲】仲景曰。三阳合病。腹满身重。难以辗侧。口不仁而面垢。遗尿。发汗则谵语。下之。
则额上汗出。手足冷。若自汗出者。白虎汤主之。
【目】戴原礼曰。阳明下症悉具。其人喘嗽。或微恶寒。为太阳阳明。或往来寒热。为少阳阳明。于阳明症中而有太阳少阳症。此非正阳明也。不可遽下。所以古注阳明有三。常须识此。
【纲】仲景曰。伤寒发汗已。身目为黄。所以然者。寒湿在里不解故也。不可下。于寒湿中求之。
【目】鳌按。寒湿在里。与瘀热在里不同。且既由寒湿。则非属阳明病矣。故不可下。
【纲】仲景曰。阳明病。脉迟。微汗出。不恶寒者。其身必重。短气。腹满而喘。有潮热者。
此外欲解。可攻里也。手足 然而汗出者。此大便已硬也。大承气汤主之。若汗出。微发热恶寒者。
外未解也。其热不潮。未可与承气汤。若腹大满不通者。可与小承气微和胃气。勿令大泄下。
【目】黄仲理曰。阳明之为病。胃家实是也。谓之正阳阳明。属下症。轻则大柴胡。重则大小承气。此邪自阳明经传入腑者。故可下。但亦有在经未入腑者。纵大满大实不通。亦不过小承气微下之以和胃气。入胃在经。尤宜两审也。其阳明一症。少有自病者。多因太阳传入。兼与太阳阳明合病。用葛根汤者是也。少阳阳明合病。用黄芩芍药汤者是也。自少阳传入阳明。及未合并病者亦然。
鳌按。勿令大泄下者。以脉迟也。脉迟者。为无阳。为在脏也。故不可下。
【纲】仲景曰。脉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热属脏者。攻之。不令发汗。属腑者。不令溲数。溲数则大便硬。汗多则热愈。汗少则便难。脉迟尚未可攻。
【目】柯琴曰。脉迟。便非热实。是浮大皆为虚脉矣。仲景特出此句。正发明心下硬一症。有无热属脏者为妄攻其热者戒也。
【纲】仲景曰。阳明病。自汗出。若发汗。小便自利。此为津液内竭。大便虽硬。不可攻之。
当须自欲大便。宜蜜煎导而通之。若土瓜根。及与大猪胆汁。皆可为导。
【目】柯琴曰。本自汗。更发汗。则上焦之液已外竭。小便自利。则下焦之液又内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