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78
🎨
🌙
A+
↑
妇人怀胎有未足月而产有过期而不产
《女科经纶》[清] 肖埙 著
《妇人良方》曰∶妇人怀胎,有七月八月而产者,有至九月十月而产者,有经一年二年,乃至四年而后产者,各根据法治之。
娄全善曰∶先期欲产者,凉血安胎。过期不产者,补血行滞。
上一页:小产用药之法
下一页:妊妇胎孕迟速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