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5/6)

《难经集注》[] 著

卷之二(5/6)

丁曰。心之病证。今反见肾脉。心火肾水。水来克火。故知死也。杨曰。心病得肾脉。水胜火。故死也。按之短实而数。有似切绳。谓之紧也。按之短小不动摇。若有若无。轻手乃得。重手不得。谓之微也。虞曰。病开目而渴。心下牢。脉又紧实而数。此曰阳病得阳脉。脉不相反。今见沉濡而微。谓阳病得阴脉。故曰死也。

病若吐血。复鼽衄血者。脉当沉细而反。浮大而牢者。死也。

丁曰。此者肺脉之病证。今反见心脉。心火肺金。火来胜金。故知死也。虞曰。血属阴。吐血衄血。脉得沉细。此谓脉与病相应。今反浮大而牢。与病相反。故死也。

病若谵言妄语。身当有热。脉当洪大。而手足厥逆。脉沉细而微者。死也。

丁曰。此病是心病之证。今反手足厥。脉沉细而微者。是水胜火。即知死也。杨曰。按之迟但小谓之细。

虞曰。肺主声。心主言。今脉洪大。是知热乘于心。肺邪受之。故谵言妄语。肺主皮毛。今邪客于卫气。不得宣通。

乃身热。夫如是。病与脉相应。今手足厥逆。脉沉细而微。阳病得阴脉。故云必死也。

病若大腹而泄者。脉当微细而涩。反紧大而滑者。死也。

丁曰。此病脾土之证候。紧大滑者是肝。木来胜土。故知死也。此经不言肾。水之证。阙此一脏也。杨曰。凡此五者。病脉相反。故为必死。经云。五逆者死。此之谓也。虞曰。湿气胜则胀。脾不禁故泄。脉微细涩。病脉相承。紧大而滑。此曰相反。如此之候。其死明矣。

十八难曰。脉有三部。部有四经。手有太阴阳明。足有太阳少阴。为上下部。何谓也。然。手太阴。阳明金也。足少阴。太阳水也。金生水。水流下行而不能上。故在下部也。

丁曰。夫脉有三部者。寸关尺也。若合两手言之。即六部也。每部之内。各有二经。六部之内。合为十二经。今此云四经者。是谓手太阳阳明。与足太阳少阴。此四经者。法水火之性。各有纲纪。而不能变通上下。余八经在手生足。

在足生手。所以经言部有四也。是右手寸口。肺与大肠应金生左尺水也。足太阳少阴水。其性润下。故不能上生于手。

而生左足厥阴少阳木。此二部皆是足之经纪。所以言在下部也。是左尺水。生左关木。杨曰。手太阴、肺脉也。肺为诸脏上盖。其治在右方。故在右手上部也。手阳明。大肠脉。是肺之府。故随肺居上部焉。足少阴肾脉。肾为水。肺之子。

水流趣于肾。又最居于下。故为左手下部也。足太阳膀胱。为肾之府。故随肾居下部焉。经言脉有三部。部有四经者。

谓总两手而言之也。两手各有三部。部各有二经。两手上部合四也。中下二部亦复如此。三四十二。则十二经也。肺金居上而下生肾水。故肺肾在左右手上下部也。

足厥阴少阳木也。生手太阳少阴火。火炎上行而不能下。故为上部。

丁曰。手太阳少阴。应左寸君火。火上(按此上字疑当作性。)炎上。不能下生足。而生手心主少阳火。是生右尺相火也。杨曰。足厥阴。肝脉也。肝治在左方。故为左手之下部。足少阳胆者。为肝之府。故随肝居下部也。手太阳。小肠脉。为心之府。故随心居上部焉。

手心主少阳火。生足太阴阳明土。土主中宫。故在中部也。

丁曰。是相火应其灰火也。中部者、右关也。生右寸。金也。杨曰。手心主心包络脉也。手少阳。三焦脉也。故合为左手中部。足太阴。脾脉也。足阳明。胃脉也。故合为右手中部。此经作如此分别。若依脉经配二部。又与此不同也。

虞曰。经言手心主少阳火。生足太阴阳明土。土主中宫。故在右手中部。惟只言火生土之意。不言手心主少阳。在左手中部。惟只取其相生言之也。今明三部相生之意如此。右手尺中少阳火。生关上阳明土。关上阳明土。却生寸口太阴金。

寸口太阴金。却生左手尺中少阴水。左手尺中少阴水。却生左手关上厥阴木。关上厥阴木。却生左手寸口少阴火。却又别心主火。故心主生足太阴阳明土也。此乃五行相生之意耳。又足厥阴与足太阴。何以居于左右两手关部中。胃脾太阴。

脾脉居于中州。乃在右手关上也。又足厥阴木。木者根生于地。枝叶长于天。亦阴阳共焉。故亦在左中部也。

此皆五行子母更相生养者也。

丁曰。言此皆五行更相生养者。是谓右寸金生左尺水。水生左关木。木生左寸君火。君火生右尺相火。相火生右关土。而后生右寸金。故言子母更相生养者也。

脉有三部九候。各何所主之。然。三部者、寸关尺也。九候者。浮中沉也。

丁曰。前顺五行而言之生养。即逆三部而反到。所以经别问各何所主也。杨曰。寸口、阳也。关中、部也。尺中、阴也。此三部各有浮中沉三候。三三九候也。故曰。九浮为阳。沉为阴。中者胃气也。虞曰。一部之中有三候。浮者为腑。沉者为脏。中者、乃是中焦之脉也。假令寸口浮为腑。沉为脏。中为中焦。皆仿此用之。

上部法天。主胸以上至头之有疾也。

丁曰。两手寸口。皆为上部。即寸外主头。寸内主胸中。是头皆一指下。前后言病。左右同法也。杨曰。所谓自膈以上为上焦也。

中部法人。主膈以下至齐之有疾也。

丁曰。言左右两关也。第二指半指以前。言膈下。半指之后。主齐上。左右同。杨曰。所谓自膈以下为中焦也。

下部法地。主齐以下至足之有疾也。

丁曰。下部左右两尺。第三指半指之前。主齐下有疾。半指之后。以候至足之有疾。杨曰。所谓自齐以下至足为下焦也。

审而刺之者也。

丁曰。刺字当作次第之次。此是审三部各有内外。主从头至足之有疾也。故知刺字传文误也。杨曰。用针者。必当审详三部九候病之所在。然后各依其源而刺之也。

人病有沉滞久积聚。可切脉而知之耶。然。诊在右胁有积气。得肺脉结。脉结甚则积甚。结微则气微。诊不得肺脉。

而右胁有积气者何也。然。肺脉虽不见。右手脉当沉伏。

丁曰。病久积聚。可切脉而知之者。五脏六腑。皆有积聚。今云右胁有积气。当肺脉见。如是脉不见。亦沉伏。详经之意。脉浮、行于肉上(按原本于误肾。又误在下句首。今改正。)脉沉、行于筋下。其浮行于肉上而无常数而止者。

名曰结也。其沉行于筋下时上。名曰伏也。伏者脏病积也。浮结者。腑病聚也。两手三部。各有浮沉结伏而言病也。今经、引肺脉一经于此言之也。杨曰。往来缓而时一止复来。谓之结也。脉结甚者。是诊脉之状也。结甚者此结训积。犹言脉结甚则积甚。脉积微则积微。其言积隐也。虞曰。结脉主块积。其脉动而中止。小数有还反动。故曰结也。其积之大小。随诊言之也。杨曰。诊虽不得肺脉浮短而涩。但右手脉当沉伏。即右胁有积气矣。肺治在右也。极重指著骨乃得。

故谓伏脉也。

其外痼疾。同法耶。将异也。然。结者、脉来去时一止无常数。名曰结也。伏者、脉行筋下也。浮者、脉在肉上行也。左右表里法皆如此。假令脉结伏者。内无积聚。脉浮结者。外无痼疾。有积聚脉不结伏。有痼疾脉不浮结。为脉不应病。病不应脉。是为死病也。

丁曰。人心有所思慕。脉亦结。心无所思。内外无病。其脉伏结。此者形不病而脉病。故知死矣。杨曰。脉与病不相应为逆者。难治。故曰是死病也。

旧经注云。手心主心包络脉也。手少阳。三焦脉也。故合为左手中部。足太阴。脾脉也。足阳明。胃脉也。故合为右手中部。此经作如此分别。若依脉经配三部。又与此不同也。(此即前手心主少阳节之杨注也。下条中又备引其文。复衍于此。甚属无谓。姑依原本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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